因工作需要,長興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3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書記員:3名。
二、崗位職責
書記員主要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勤勉敬業(yè),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謹言慎行,品行端正。
2.湖州市常住戶口(以2023年5月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專業(yè)要求為法學類,年齡30周歲以下(1992年5月8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7年5月8日后出生)。
5.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與本院及下屬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
5.其他不宜從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8日—5月12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與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現場報名地點為:長興縣人民法院610室(龍山街道齊山路998號)。報名時須提交報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招聘崗位需要的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
網上報名的,須將上述相關材料電子件(照片)發(fā)送至指定郵箱:893746047@qq.com。
(二)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將統(tǒng)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確定參加筆試人員。之后,通知進入筆試人員(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過資格審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試
1.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2.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人員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3.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的,全部列為面試對象)。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人員不能列為體檢、考察對象。因自愿放棄面試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4.筆試成績的40%與面試成績的60%之和為考試成績。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
筆試與面試時間、地點、形式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錄用人員在長興人事人才網上進行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相關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按規(guī)定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結束經考核合格后正式錄用。在職期間工資、福利及相關待遇參照我院現有編外人員標準執(zhí)行。
五、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證實,取消資格。
2.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計劃。
3.若聘用人員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后6個月內又提出離職的,本崗位人員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順序依次遞補。經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后辦理聘用手續(xù)。遞補周期為從首批人員首次簽訂勞動合同起算。
4.招聘過程中,考生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要求。
5.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長興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縣人民法院咨詢電話:0572—6227640
長興縣人民法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