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廣州市人民政府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的綜合管理工作部門。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和《廣州市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fā)〔2010〕128號)的規(guī)定,我局定于2012年5月開展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和范圍:
請查閱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exam.com.cn)。
二、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應聘條件
應聘人員除應具備廣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4、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從化市、增城市)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已婚人員的配偶無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也須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5、已取得省外專業(yè)技術資格的省外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的要求,符合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條件;
6、身體健康;
7、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資格條件
年齡限35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限40周歲以下的考生,須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限45周歲以下的考生,須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至2012年5月30日。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5月29日上午9:00時至5月31日晚上22:00時止。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考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或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exam.com.cn),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報名。
(三)資格初審
5月29日上午9:00時至6月1日下午17:00時,由招聘單位在網上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四)網上交費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者可通過網上支付系統(tǒng)繳交報名費、考務費共計55元/人。繳費截止時間為2012年6月3日下午17:00時止,未按期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五)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12年6月7日9:00時起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考人數(shù)。
3、因未達到規(guī)定報考人數(shù)而取消相應招聘職位的應聘者將退還已繳納的報名費及考務費;因應聘者個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技工教育特點或幼兒園教育特點等相關內容。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和從事職業(yè)教育、幼兒教育工作的能力。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2、筆試時間:6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筆試成績從6月19日開始考生自行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考試信息網查詢。
(二)面試
1、面試人數(shù):面試人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職位擬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員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出現(xiàn)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參加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1:5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行面試。
2、面試資格審查:擬面試對象面試前集中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具體安排在相關網站上通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提問、課堂試講和實操考核的形式;面試時持考生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并由工作人員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和送達面試成績通知單。
(三)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jù)考生綜合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職位擬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體檢不合格的,可在同職位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及《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統(tǒng)一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各招考單位支付。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主要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遵紀守法等有關情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guī)定的程序依次遞補人選。
六、公示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核結果,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考試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七、聘用及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工齡滿1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yè)生或工齡未滿1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有關問題說明
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xié)議的,聘用單位應據(jù)此解除該協(xié)議。
本公告由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聯(lián)系電話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