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陽春市2012年招聘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陽春市教育局、陽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58名中小學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人數(shù)(共58人)
(一)普通高中教師
共12人,其中:
1、陽春三中5人:政治1人、數(shù)學2人、歷史1人、地理1人;
2、潭水中學1人:地理1人;
3、春灣中學5人:地理1人、生物1人、體育1人、美術1人、音樂1人;
4、合水中學1人:地理1人。
(二)職業(yè)高中教師
市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共3人):音樂2人,體育1人(籃球特長優(yōu)先)。
(三)鎮(zhèn)初級中學教師
共13人,其中:
1、陂面中學1人:音樂1人;
2、大陳學校5人:數(shù)學2人、地理1人、美術1人、體育1人;
3、圭崗中學1人:美術1人;
4、雙滘中學3人:生物2人、美術1人;
5、市民族希望學校1人:語文1人;
6、松柏中學1人:音樂1人;
7、崗美中學1人:音樂1人。
(四)鎮(zhèn)小學教師
共30人,其中:
1、英語:19人;
2、計算機:11人。
具體崗位在擇崗時提供。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往屆畢業(yè)生。
(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忠誠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專業(yè)基礎知識扎實,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能勝任崗位工作;
3、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4、學歷條件:
(1)高中教師(含職業(yè)高中教師):具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本科或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非師范類的,還要求具有高級中學或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報考,要求提供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證書、教育學和心理學合格證書。
(2)鎮(zhèn)初級中學、小學教師:具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大;蛞陨蠈W歷,專業(yè)對口。非師范類的,報考初級中學還要求具初級中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具小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報考,要求提供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證書、教育學和心理學合格證書。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2年7月11日至7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陽春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春城河西迎賓大道91號,聯(lián)系電話:0662-7658312、7658313。
(四)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提交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或附有學業(yè)成績單的就業(yè)推薦書)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白紙A4規(guī)格)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1寸彩色相片2張。報名者要認真填寫《陽春市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并確保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
(五)報名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招聘考試。
(六)準考證發(fā)放時間:2012年7月14日下午14:30—17:30。
四、考試辦法、時間和地點
(一)考試辦法: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講課,下同)相結合的辦法,先筆試后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占60分,面試占4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設定總成績合格分為60分。筆試內容為報考學科專業(yè)知識,面試內容為報考學科教材內容。根據(jù)筆試成績,高中(含職中)和初中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小學則按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已取得服務基層項目證書的“三服務人員”(“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根據(jù)有關政策規(guī)定,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參加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
(二)筆試時間:2012年7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各科的考試時間以試卷為準)。
(三)面試時間:1、高中(含職中)和初中:2012年7日16日(星期一)上午8:30開始;2、小學:2012年7日17日(星期二)上午8:30開始。
(四)筆試和面試地點:陽春市實驗中學,地址:春城城東大道120號。
五、成績公布、體檢、考察、公示、擇崗和聘用
(一)成績公布和體檢?荚嚱Y束后,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陽春教育信息網(wǎng)、陽春人才網(wǎng)公布考試總成績。并對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總分相同的,按面試分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選負責。
(二)確定考察人選進行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文件中的要求進行。
(三)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陽春人才網(wǎng)和陽春教育信息網(wǎng)的公示欄公示7個工作日。
凡弄虛作假者,經查實,取消成績和聘用資格。
(四)擇崗、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擬聘人員按應聘類別專業(yè)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崗(總分相同的,按面試分從高到低確定擇崗次序)。擬聘人選報市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及市政府審批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獲聘人員納入公辦教師編制管理,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工資待遇。
因體檢、考察、個人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且遞補者總成績須達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
六、本公告由陽春市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陽春市教育局 陽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