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
為做好我省201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在安徽省內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認定條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學校在安徽省的中國公民;
2.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3.應具有《教師法》所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
4.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5.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學、心理學專業(yè)知識和基本素質與能力。
6.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根據(jù)《安徽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中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和國家考試成績有效范圍的通知》(皖教秘師〔2012〕71號)規(guī)定,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系統(tǒng)開放時間
我省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春季開放時間為2013年3月27日至7月10日,網報時間為4月1日至6月1日;秋季開放時間為2013年9月16日至11月30日,網報時間為9月16日至11月16日。
四、認定流程
1.網上申報
申請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考試通過且已經能查詢到“考試合格證明”編號)的申請人員,應選擇“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
2.現(xiàn)場確認
申請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xiàn)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F(xiàn)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yè)成績單(院系蓋章無效)。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5)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國家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者,應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方可獲得);參加國家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均合格者,應提交網上打印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單;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提交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在學期間已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并取得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shù)厝瞬沤涣髦行挠≌隆?/P>
(8)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請人員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
3.審查認定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符合申請條件的非師范教育類申請人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jù)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4.頒發(fā)證書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五、工作要求
1.各市、省直管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在全省系統(tǒng)開放時間內,統(tǒng)一安排本地認定工作時間,并通過網絡、報紙等媒介加強宣傳,多渠道發(fā)布,使申請人及時獲取認定信息。
2.各市、省直管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受理參加了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人員的教師資格申請時,應執(zhí)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中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和國家考試成績有效范圍的通知》(皖教秘師〔2012〕71號)要求。為有效識別申請人提交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成績單,各認定機構可登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www.ntce.com)進行查驗。
3.各市、省直管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加強應屆畢業(yè)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管理,對應屆畢業(yè)生所在學校提供的學校培養(yǎng)師范生資質證明、畢業(yè)生名冊和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等相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同時保障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yè)生離校前能夠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4.各市、省直管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依法認定,嚴把入口關的同時,要提倡人性化服務,優(yōu)化流程,簡便手續(xù),保證時間,充分保障申請人權益;要注意政策把握和信息系統(tǒng)的安全,規(guī)范操作,按時完成,確保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順利進行。
5.根據(jù)國家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統(tǒng)一部署,我省擬于2013年下半年進入改革試點。屆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將實行國家統(tǒng)考,具體實施方案另行發(fā)布。
聯(lián)系電話:0551-62831877
電子郵箱:ahjszgzx@163.com
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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