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崇州市2013年4月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通知
一、認定范圍
1.戶口或固定工作單位在崇州市行政轄區(qū)內具有專科及其以上學歷的人員(注:1.黨校學歷除外,2.“固定工作單位”是指能夠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書和社保交費單的單位);
2.在崇州市行政轄區(qū)內各高校的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對非今年春季畢業(yè)的在校學生不得進行認定;
3.申請資格種類僅限于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
4.各類成人教育的應屆畢業(yè)學生(未取得畢業(yè)證)認定教師資格,需取得畢業(yè)證后,到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認定。
二、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請于4月1日-4月30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上傳照片(照片為114×156JPG格式,不超過20KB);
(二)體檢、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時間:4月2日—4月25日(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崇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崇州市政務中心教育窗口
(四)現場確認時必須帶上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網報成功后,A4雙面打印,并貼好照片);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學生未取得畢業(yè)證的,必須由所在學校教務處出具有效證明方可作為憑證辦理認定。);
4.體檢表(申請人員到教育局人事科領取);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思想品德鑒定材料一份(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上有統(tǒng)一格式,請下載打印;國家機關單位、事業(yè)單位或國有企業(yè)職工可由工作單位出具,其他人員須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出具);
7.成都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審查表(申請人員到教育局人事科現場填寫)
8.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證書使用)。
9.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
師范類專業(yè)申請者,現場確認還應帶上:
①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上必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印章);
②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復印件上必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印章)。
非師范類專業(yè)(另類教師資格)申請者,現場確認還應帶上: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自考合格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三、戶籍不在崇州市行政區(qū)域內,但固定工作單位在崇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的申請人員,現場確認時還須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書(原件)和近期社保繳費單(到繳費的社保局打印)。
四、咨詢電話:82313245
五、注意事項:
申請人員體檢由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統(tǒng)一組織,請不要自行體檢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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