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
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市直各學校:
根據自治區(qū)教育廳的統(tǒng)一布署,現將我市2013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權限
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負責,高級中學、中職學校教師及中職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
二、時間安排
2013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開網時間統(tǒng)一定為2013年5月1日-6月30日,我市各級認定機構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各自負責的認定工作。
三、本次認定對象
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統(tǒng)一考試并取得國家教育部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員。
四、網絡報名辦法及流程
網絡報名時間:2013年5月5日至5月30日
報名網址:http://www.jszg.edu.cn
報名流程參看附件《報名辦法及流程》。
五、提交材料現場審批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后,于2013年6月11日前將材料提交相關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現場審批,逾期不再受理。
(二)辦理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教師資格認定現場材料審批時間和地點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自行安排,以縣(市、區(qū))級教育部門下發(fā)文件為準。
(三)辦理高級中學、中職學校教師及中職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現場材料審批由市教育局負責,具體安排如下:
1.提交材料現場審批時間:2013年6月5日至6月11日。
2.材料審批地點:河池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綜合窗口。
(四)提交現場審批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申請表(原件一式2份,網報網站直接打印);
2.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1份);
3.體檢表(教師資格指定體檢醫(yī)院,原件1份);
4.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經認定機構確認核對后原件退回本人,下同);
5.戶籍證明(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6.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7.普通話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非語文學科教師資格者,申請時其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在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外鄉(xiāng)鎮(zhèn)、村的,其普通話水平可以為三級甲等);
8.《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復印件;
9.免冠彩色標準相片1張(小2吋,3.5×4.5cm),(張貼在《體檢表》上),另附1張用于辦證(請在相片背面簽寫申辦人的姓名)。
(五)申請人需從河池教育信息資源網"教師頻道"的"教師資格"網頁中下載、填寫并打印下列表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一份。
《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居民街道辦事處填寫,填寫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申請人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到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我市具有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資格的醫(yī)院有:河池市人民醫(yī)院,河池市第三人民醫(yī)院,各縣(市)人民醫(yī)院。
六、領取教師資格證
網絡報名和提交材料審批確認合格后,由市級和縣(市、區(qū))級教育局辦理教師資格證,合格的申請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
(一)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教師資格證的領取工作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自行規(guī)定。
(二)高級中學、中職學校、中職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的領取工作由河池市教育局負責。
1.領證時間:2013年6月20日至6月28日。
2.領證地點:河池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綜合窗口。
3.按照工作安排,我局在河池市政務服務中心值班截止日期為2013年6月30日,超過此時間領取教師資格證的人員,請到市教育局師范教育科領取。
七、其他
未盡事宜,請與我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設在師范科)聯系,聯系人:唐炳煥,陸麗娜,聯系電話:0778-2109325,2109617,電子郵箱:hcjysfk@163.com。
附件:教師資格認定報名辦法及流程
河池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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