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縣教師隊伍建設,充實幼兒教育師資力量,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經(jīng)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幼兒教師,F(xiàn)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
2.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志愿到農(nóng)村幼兒園工作,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
3.具有符合教師崗位專業(yè)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身心健康,適應幼兒園工作需要;
5.取得全日制幼師、學前教育、音樂、幼兒英語專業(yè)?萍耙陨蠈W歷,持有幼師資格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資格證書的,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第一個聘期內取得幼兒教師證書,第一聘期沒有取得幼師資格證書的,自動解聘);
6.年齡24周歲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全縣中小學,F(xiàn)有在職在編教師、省“新機制”招錄教師不得報名參與本次公開招聘。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二、報考程序
(一)報考時間。2013年7月31日至8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節(jié)假日不休),逾期不予辦理。聯(lián)系電話:0719-2731147。
(二)報考要求。符合招聘條件的畢業(yè)生,在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簡歷到竹溪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名登記和資格審查。報名時每人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考務費150元。
(三)準考證發(fā)放。經(jīng)過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考生統(tǒng)一發(fā)放《筆試準考證》。
三、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筆試面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后計入考生綜合成績。原則上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要達到或超過3:1的比例才可開考。
(一)筆試
筆試對象:經(jīng)過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按要求到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主要為《幼兒教育綜合知識》和幼兒教育的政策法規(guī),包括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學前游戲理論與設計、學前教育的政策法規(guī)和幼兒園教育環(huán)境創(chuàng)設,主要測試報考者對擬聘用職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水平,分值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3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二)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因筆試成績并列入圍考生可同時參加面試,因自動放棄等其他原因產(chǎn)生的崗位缺額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面試形式:面試內容以說課和基本功展示為主,面試總分100分(說課60分,才藝展示40分)。說課課題由評委組集體確定,考生備課時限30分鐘,說課時限10分鐘;基本功展示由考生自彈自唱兒童歌曲、兒童舞蹈表演、兒童美術制作或用普通話講兒童趣味故事等,四者選一,時限5分鐘。
面試方式:面試成績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考官評分的平均值為考生的面試成績。每一考生的面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經(jīng)考生、主考官、考場監(jiān)督員簽字確認。
面試時間:2013年8月18日8:00至18:00。
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三)獎勵加分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崗未入編的“三支一扶”人員,根據(jù)服務年限分別給予3分(滿一年的)、4分(滿兩年的)、5分(滿三年的)的優(yōu)惠加分政策。優(yōu)惠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四、考核體檢
(一)考核體檢人選。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依據(jù)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二)考核體檢方式及要求。對進入考核、體檢的人選采取函調檔案或實地考察的形式進行考核,同時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執(zhí)行,費用自行負擔。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己酥攸c審查考生的學籍檔案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了解其在校期間、工作期間、待業(yè)期間的綜合表現(xiàn)情況。對在大學期間、工作期間、待業(yè)期間,受過法律追究和紀律處分的,或考核時無學籍檔案的,或受到治安處罰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均視為考核不合格。
(三)擬聘人選確定。經(jīng)考核、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招聘人員,名單在當?shù)孛襟w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己嘶蝮w檢不合格者,應通知考生并以書面方式確認后,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五、審批聘用
經(jīng)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送縣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報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批。經(jīng)審核審批同意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下達聘用通知,縣編辦依據(jù)聘用通知辦理編制實名制登記,縣教育局負責安排到崗,縣財政局負責人員經(jīng)費統(tǒng)籌。新聘用的幼兒教師按照政策統(tǒng)一納入事業(yè)單位崗位管理,統(tǒng)一簽訂聘用合同。
六、聘用管理
(一)經(jīng)考核、體檢合格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同等享受同類在編教師待遇。
(二)對被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工資執(zhí)行畢業(yè)生見習工資標準,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在教學崗位工作已滿一年以上的資教生不再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新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辦理轉正定級和評聘職稱等。確因工作能力差,教學質量低劣,經(jīng)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擬聘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或報到后擅自離崗者,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縣教師招聘考試。凡被聘用人員與教育局簽訂協(xié)議,五年內不得申請改行或調動(考研、參軍入伍、國家招考公務員除外)。
竹溪縣2013年幼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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