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蘇省海門中學公開招聘英語教師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育水平,經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4年江蘇省海門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英語教師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2月1日至1996年1月31日期間出生);
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
4.具有研究生學歷;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里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
(一)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人數(shù)、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江蘇省海門中學公開招聘英語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如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時間:2014年2月17日9:00至17:00。
3.報名地點:江蘇省海門中學行知樓二樓會議室(海門市海門鎮(zhèn)育才路1號)。
4.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應聘者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者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②填寫準確的《江蘇省海門中學公開招聘英語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可下載);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④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⑤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人。
報名時由海門市教育局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由海門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繳納報名費后發(fā)放準考證。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在海門人事人才網站(www.hmrc.gov.cn)、海門教育網(www.hmjy.com.cn)上公示。
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jsnt.lss.gov.cn)、海門人事人才網、海門教育網上進行公告。海門市教育局負責通知被取消崗位的考生,退還費用。
三、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荚囉珊iT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海門市人社局監(jiān)督指導。
1.對象: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
2.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3.形式: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專業(yè)知識及相關基礎理論、綜合素質、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在面試合格者中,根據考試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末位成績同分的,一同進入體檢),并在海門人事人才網、海門教育網公示。體檢由海門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按照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文件規(guī)定的體檢項目與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2.考察。由海門市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側重于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水平等。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五、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海門人事人才網、海門教育網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2.對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由海門市教育局報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核發(fā)的聘用人員通知書,由海門中學與擬聘用的應屆畢業(yè)生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所有擬聘人員在7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xù),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在此期間考生主動放棄等出現(xiàn)缺額時,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末位出現(xiàn)同分,一同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3.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己瞬缓细裾撸∠赣觅Y格,終止聘用關系,個人自主擇業(yè)。
六、紀律監(jiān)督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82269292(海門市人社局)
0513-68066087(海門市教育局)
紀律監(jiān)督:0513-82229392(市紀委派駐人社局紀檢組)
0513-82212572(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
附件:
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門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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