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專業(yè)技術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經區(qū)委、區(qū)政府研究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專業(yè)技術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方式
本次計劃招聘中小學專業(yè)技術工作人員100名。具體招聘職位詳見《巴州區(qū)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專業(yè)技術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本次招聘實行考試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個人總成績確定擬聘對象。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學歷,并完全符合《巴州區(qū)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專業(yè)技術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報考成績合格者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及個人學籍檔案,未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及個人學籍檔案的,視為報考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取消擬聘資格。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等證書。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條件;
4、學歷、學位、專業(yè)、教師資格要求具體見《職位表》。
5、報考考生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1996年7月31日之間出生)。
(三)限報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本人不愿意承諾聘用后在聘用單位至少工作滿三年的;
7、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和特崗教師未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報考的;
8、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報名及加分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19日—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四川師范大學獅子山校區(qū)、巴中市巴州區(qū)教育體育局三樓會議室。
(二)報名要求
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職位及條件要求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報一個學科類別的一個崗位。報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名材料
報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1份(在《公告》附件中下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往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提供學校(院)就業(yè)推薦表一份(需加蓋公章);
5、按政策規(guī)定應享受加分的相關材料;
6、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和特崗教師報考需提供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章同意報考的證明;
7、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張。
8、加分材料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達到規(guī)定服務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報名結束時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的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定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相關證明(內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服現役兩年以上經歷、退出現役相關證明以及被部隊團級及以上機關評為優(yōu)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包括在巴州區(qū)境內服務的各類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供相關加分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四、資格審查
2014年4月19日—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報名的同時,由巴州區(qū)教體局、人社局負責組織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考生現場領取準考證。
五、崗位計劃調整
按崗位學科計算,有效報考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學科總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相應調減或者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調整情況,在巴州教育網、巴州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