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張家港市教育系統(tǒng)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省、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guī)定,張家港市教育系統(tǒng)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48名,具體招聘職位及職數(shù)詳見“2014年張家港市教育系統(tǒng)招聘教師計劃表”(附件),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職位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2014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不限戶籍。
(二)江蘇省戶籍(在蘇高校學生集體戶口不能視作江蘇省戶籍),2014屆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限報中學語文、中小學體育職位;2014屆師范類?飘厴I(yè)生,限報特殊教育職位。
(三)張家港市生源,2014屆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且具備下列條件:1.在高校學習期間已獲校級及以上獎學金3次及以上;2.取得學士學位。
(四)張家港市生源,2014屆和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3屆師范類本科、專科畢業(yè)生。
(五)張家港市戶籍(張家港市高校學生集體戶口不能視作張家港市戶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2014屆和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3屆畢業(yè)生;2.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應專業(yè)高級工及以上專業(yè)技能等級證書或助理級及以上職稱;3.1973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技師證書。
(六)張家港市戶籍,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在我市教育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幼教機構任教滿5年并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在職教師。
(七)報考“雙語”教師職位, 所學專業(yè)與報考職位須相符,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的留學歸國人員,在英語語言國家擁有不少于四年的學習經(jīng)歷,具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本科及以上學歷;2.2014屆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不限戶籍,取得英語大學六級或?qū)I(yè)八級證書;3.張家港市戶籍2014屆全日制本科(4年制)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取得英語大學六級或?qū)I(yè)八級證書。
上述對象中,中學教師(含職教類專業(yè)教師)職位的報考人員,在正式報到時,必須具有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yè)證書,相應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一、三、五、七類招聘對象中非師范類畢業(yè)生,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錄用后須在3年內(nèi)取得教師資格證,如3年內(nèi)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解除聘用關系)。小學、幼兒園教師職位的報考人員,在正式報到時,必須提供全日制(六類招聘對象除外)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畢業(yè)證書,以及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三、報名
(一)報考要求
所有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除小學體育、“雙語”、特殊教育教師職位外,小學教師職位限張家港市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報考,幼兒園教師職位限張家港市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和幼教機構在職教師報考。
報考小學教師、中學教師、特殊教育專業(yè)教師和職教類專業(yè)教師職位的人員,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報考職位相符。報考幼兒園教師職位不受專業(yè)限制。
(二)報名方式
請報考者于2014年4月21日9:00~4月24日16:00,登錄“張家港市教育系統(tǒng)招聘教師在線報名系統(tǒng)(http://jszp.zjgedu.com.cn)”報名。報考者必須按招聘職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后果自負。
(三)繳費
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報考人員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凡通過資格初審者,請于4月25日前,憑本人身份證到農(nóng)業(yè)銀行柜面電匯考試費100元(收款人:張家港市教育人才服務中心,賬號:525801049019703,開戶行:農(nóng)行財稅分理處。請在附言信息內(nèi)填寫報考人姓名)。完成繳費后,請將銀行回單掃描或拍成照片后上傳報名網(wǎng)站。
(四)準考證打印
請已繳費的報考人員于5月6日后,自行到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其他
1.凡張家港市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屬低保戶家庭子女的,報名時須在相應欄目內(nèi)注明,并上傳張家港市民政局2013年8月1日前頒發(fā)的《張家港市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2.本次招聘,筆試設定開考比例為3:1,部分崗位設定開考比例為2:1(詳見計劃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崗位(按原報名程序進行),補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四、第一輪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
5月10日上午,張家港中等專業(yè)學校(張家港市楊舍鎮(zhèn)沙洲西路109號),具體筆試科目及時間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nèi)容
(1)本學科專業(yè)知識:中學教師職位參照普通高考要求(職教專業(yè)類參照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考試要求);小學教師職位參照中考要求,適當提高難度;幼兒教師職位為學前教育專業(yè)知識、《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中小學音體美、中小學信息技術、小學科學、特殊教育、德語、韓語等教師職位為應掌握的相關專業(yè)基礎知識。
(2)教育理論: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
3.筆試總分
筆試總分為100分,本學科專業(yè)知識占70%,教育理論占30%。
4.其他
不指定考試用書,不提供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技能加試
1.音樂、體育、美術、幼教、“雙語”、職教專業(yè)類相關教師等職位須加試技能。
2.加試項目
(1)音樂
項目一:自彈自唱。指定曲目,邊唱邊用鋼琴(電子琴)原調(diào)伴奏,曲目考試時公布,熟悉曲目時間為5分鐘。
項目二:聲樂。自備伴奏帶,統(tǒng)一用U盤拷貝,時間在3分鐘以內(nèi)。
項目三:特長。舞蹈或器樂(鍵盤樂器除外),舞蹈音樂自帶U盤拷貝,樂器自備,時間在3分鐘以內(nèi)。
(2)體育
身體素質(zhì)測試。具體測試項目考試時公布。
(3)美術
素描。除素描紙外,畫筆、畫板自備,時間為150分鐘。
(4)幼教
項目一: 自彈自唱。指定曲目,邊唱邊用鋼琴(電子琴)原調(diào)伴奏,曲目考試時公布,熟悉曲目時間為5分鐘。
項目二:兒童舞。指定舞曲,即興編排,曲長約為3分鐘,舞曲考試時公布,準備時間為15分鐘。
項目三:兒童畫。指定主題,自備蠟筆、勾線筆等繪畫工具,作畫時間30分鐘。
(5)“雙語”
英語聽力和口語。音樂、美術“雙語”職位的參考者同時還須參加音樂、美術加試項目的加試。
(6)機械:車工或鉗工(任選)
(7)機電:電工操作
(8)會計:會計實務、會計電算化(金蝶軟件)
(9)商務:案例分析、推銷或談判
(10)化工:化工分析操作
(11)物流:物流單證操作
(12)烹飪:中式烹調(diào)技藝
3.加試時間及地點
(1)5月10日上午筆試之后,即進行幼兒教師職位的兒童畫技能加試。
(2)“雙語”教師職位的英語聽力、口語加試和幼兒教師職位的其他專業(yè)技能加試時間為5月11日。
(3)其他職位的技能加試時間為5月10日下午。
(4)技能加試地點:張家港中等專業(yè)學校。
4.技能加試總分:100分。加試多項技能的,取各加試項目分數(shù)的平均分。
5.其他:技能加試成績當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