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佛山市華英學校擬向社會招聘4名教師,現依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英語(1名)、數學(1名)、地理(1名)、歷史(1名)共4個教師崗位。
二、招聘范圍:全國招聘。
三、招聘條件:
報考者必須符合《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此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畢業(yè)生,須具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師范院校(211工程)本科以上學歷,獲得學士以上學位,所學專業(yè)與應聘學科必須對口。畢業(yè)生的畢業(yè)成績有1門專業(yè)課或2門以上非專業(yè)課補考者,不予錄用。
2.在職教師,須具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學歷(原則上是第一學歷),具教師資格、中學一級教師職稱,年齡在35周歲以下,中學高級教師職稱,年齡在4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品行端正,業(yè)績優(yōu)秀。特級教師、近5年內獲得省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學科帶頭人、勞動模范和“百千萬人才工程”培養(yǎng)對象、南粵教壇新秀的教師,可免筆試。特級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四、報名和有關要求:
1、報名時間:2011年12月13日—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佛山市華英學校辦公室
學校地址:廣東省佛山市湖景路39號,
聯系電話:(0757)83969183
3、報名要求:合應聘條件且有意應聘者,請將個人資料(姓名、性別、年齡、畢業(yè)時間、所學專業(yè)、現任教學校、任教科目、職務、職稱、工作簡歷、主要業(yè)績、近期照片、家庭狀況)及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主要榮譽證書復印件交報名處,符合條件者,學校將另行通知進行面試和試教。
五、考試、體檢、考核
招聘程序為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說課、確定擬錄用人選、公示、體檢和正式錄用?偝煽円100分計算,資格筆試、面試、說課分別占40%、20%、40%?偝煽兒细穹謹稻為60分。
1、筆試:筆試在市教育局指導下由學校組織實施。應聘教師的筆試內容為學科知識和心理測試(由教學處、英語、數學、歷史、地理科組及心理老師聯合命題)。筆試的時間為2小時。
2、面試:從筆試成績中由高分到低分按(6:1)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答辯總分為20分。
3、筆試、面試和說課成績按4:2:4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
4、體檢:從總成績合格者中依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體檢不合格者,從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5、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體檢和考核人選。
六、公示與聘用
1、報名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擇優(yōu)聘用。擬招聘人選名單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2、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確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佛山市華英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