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縣二〇一四年教師招聘簡章(高中、體校)
為優(yōu)化高中教師和體校教練員隊伍結構,促進我縣高中教育和少兒競技體育教育發(fā)展,經縣政府研究確定,為平原一中公開招聘教師14人,為平原縣少兒競技體育學校招聘教練員4人。
一、招聘計劃
1、高中教師14人。
語文教師2人、英語教師2人、生物教師1人、政治教師2人、歷史教師3人、地理教師4人。
2、體校教練員4人。
乒乓球教練員1人、籃球教練員1人、武術套路教練員1人、舉重教練員1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高中教師
面向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應往屆畢業(yè)生進行招聘,參加招聘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⑴熱愛和忠誠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
⑵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
⑸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3年7月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⑹身體健康,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⑺無違法亂紀行為。
2、體校教練員
面向專業(yè)運動隊退役人員、專業(yè)體育院校畢業(yè)生進行招聘,參加招聘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⑴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思想品德高尚,為人正派,無不良記錄;
⑵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⑷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⑸身心健康,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⑹具有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體育比賽中位列前8名的獲獎證書或在省體育總局舉辦的體育比賽中位列前6名的獲獎證書(獲獎項目須與報考項目一致)。
(二)有關問題
1、我縣在編在職教職工不準報名參加招聘。
2、已參加過我縣教師招聘,但有過弄虛作假或不服從組織分配行為的不準報名參加招聘。
三、報名
采取分學科、統(tǒng)一時間和地點集中現(xiàn)場報名的形式進行。
1、報名時間:現(xiàn)場報名2014年7月8日—15日
2、報名地點:山東省平原縣教育局(縣城平安東大街218號)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證件材料:⑴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口遷移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體育比賽獲獎證書(報考教練員的須提供)等原件和復印件;⑵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張。
4、考務繳費:參加筆試人員每人每科繳納筆試考務費40元。 參加面試(專業(yè)能力測試)人員每人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5、注意事項:
⑴報名時必須由本人親自如實填寫《平原縣2014年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不得代報代填。
⑵每人限報一個學科,不得兼報。
⑶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本人務于規(guī)定考試時間前一天,持身份證和繳費單據到平原縣教育局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⑷所有進入體檢范圍人員,必須于體檢之日前提交個人人事檔案,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⑸在教師招聘期間,參加招聘人員報名時所登記留存的手機號碼要正確,不更換手機號碼,并保持在開機狀態(tài),確保聯(lián)系暢通。否則,因聯(lián)系中斷延誤招聘,責任自負。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教師招聘工作的整個過程。
2、報名工作結束后,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所有報名人員的政治條件、戶籍、身份、年齡、學歷和學位、教師資格、體育比賽獲獎證書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經審查合格人員方可參加教師招聘,經審查不合格人員取消報名資格。
3、在資格審查的基礎上,如某學科參加招聘人數(shù)少于招聘計劃數(shù)的2倍,則該學科招聘數(shù)按1∶2的比例進行核減;如某學科只有一人報名,則取消該學科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計劃數(shù),將根據同學段其它學科需求程度、報考人數(shù)等實際情況適當予以調整。
五、教練員專業(yè)能力測試
1、報名參加教練員招聘且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筆試前須先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
2、測試時間:2014年7月22日。
3、測試地點及要求:詳見《專業(yè)能力測試通知書》。
4、專業(yè)能力測試實行100分制,測試成績當場評判、當場公布。專業(yè)能力測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考生參加筆試。
六、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7月29日。
2、考試地點及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
⑴高中:各學科分別命題,內容為中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高中教育教學知識及應用。
⑵體校:各運動訓練項目分別命題,內容為中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體育運動訓練教學知識及應用。
4、筆試形式:采取閉卷考試,100分制,120分鐘。
5、公布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招聘數(shù)和筆試成績,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各學段、各學科最低資格分數(shù)線。在資格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和招聘數(shù)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學科按實有人數(shù)參加面試。面試前,如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xiàn)空缺,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七、高中面試
1、面試時間:2014年8月8日。
2、面試地點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內容:
以平原縣現(xiàn)行高中二年級教材為依據。
4、面試形式: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現(xiàn)場隨機抽取說課課題,100分制,每人限時10分鐘。面試成績當場評判、當場公布。
八、總成績匯總公示、體檢、考察
1、總成績匯總公示
筆試和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教練員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出每人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并集中對總成績予以張榜公示。公示貫穿于教師招聘各考試環(huán)節(jié),廣泛接受考生和社會公眾監(jiān)督。
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總成績分學科由高到低排出名次,根據總成績排名和招聘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和考察人員。同一學科最低錄取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參加體檢人員,必須于2014年8月11日—15日,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到平原縣教育局領取《體檢通知》,并提交個人人事檔案。未及時提交個人人事檔案的,視為放棄資格。
2、體檢
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體檢人員集中體檢。體檢工作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修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通知》(魯教師函[2010]4號)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體檢時間、地點見《體檢通知》,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及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經體檢不合格者和放棄體檢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3、考察
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確定的考察人員逐一進行考察?疾彀凑盏虏偶?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工作、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如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xiàn)空缺,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確定擬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者,按面試成績(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擬遞補人員經體檢、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
九、聘用上崗
1、經體檢、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后,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審核確定擬聘用人員,報請縣政府批準。
2、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執(zhí)行試用期工資。
3、錄用后,無正當理由放棄錄用資格的,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兩年內不準再參加我縣招聘。
十、其它
1、本次教師公開招聘不指定教材,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培訓班。
2、平原縣2014年高中教師、體校教練員招聘有關事宜以此《招聘簡章》為準,最終解釋權歸平原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3、平原縣教育局網站:http://www.pyxjyj.com/
4、咨詢電話:0534—4216036 4256611
平原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