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告(第1號)
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和幼兒園教師,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要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瀼毓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此次公開招聘教師100名。其中,小學教師80名,幼兒園教師20名(具體招聘計劃見附表)。
三、招聘范圍
(一)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專畢業(yè)生。
(二)新野縣鄉(xiāng)鎮(zhèn)機構改革分流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專畢業(yè)生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①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專業(yè)與報考學科一致或相近;
③應聘小學教師的,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萍耙陨蠈W歷,且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④應聘幼兒園教師的,應具有全日制普通師范類專業(yè)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
2、鄉(xiāng)鎮(zhèn)機構改革分流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①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
③具有從教工作經歷(由縣教體局對從教經歷進行確認);
④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處罰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按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招聘結果、訂立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六、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2、報名地點:縣人才交流服務大廳(縣人社局大門西)
3、報名要求:符合條件的人員須本人持畢業(yè)證、身份證、就業(yè)報到證、市人社部門開具的就業(yè)介紹信、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鄉(xiāng)鎮(zhèn)機構改革分流人員還需提供鄉(xiāng)鎮(zhèn)分流人員證明、教學經歷證明。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學科報考。報名時,每人需交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照8張,交納報名費30元,填寫《新野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可網(wǎng)上下載)并簽訂《誠信承諾書》。
七、資格審查
由縣招聘辦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人員予以公布。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資格的,隨即取消其參與資格。
對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未達到1:3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學科招聘人數(shù)。
準考證領取時間:2014年7月24日
八、考試
1、筆試。筆試采用異地命題,異地閱卷。小學、幼兒園分別命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參加筆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學、心理學等教育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采取張榜和政府網(wǎng)站公示的形式公布。
對響應國家號召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滿二年、“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者,筆試成績加10分。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面試。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各學科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面試異地命題,使用異地考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參加面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主要采用試講的方法,試講內容為現(xiàn)行小學、幼兒園相應學科教材。面試成立相應的評委小組,分組進行面試。小學教師面試,試講12分鐘;幼兒園教師面試,含試講7分鐘(滿分為7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5分鐘(包括彈唱、舞蹈、美術,滿分為30分)。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由公證人員當場公布。
當面試人員等于或少于該學科招聘計劃數(shù)量時,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及格以上成績,方可進入體檢程序。
九、體檢、考察
體檢。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各學科的體檢人員(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同進入體檢)。參加體檢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的地點集中。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缺,不再遞補。
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疾靸热葜饕ㄕ纹焚|、道德品行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十、公示、聘用
公示。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聘用。對公示無異議者,經縣招聘小組研究后確定為聘用人選,由縣教體局根據(jù)師資需求情況,確定具體工作崗位。
新招聘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后由縣教體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提交縣編委會研究后辦理入編手續(xù),并與用人單位訂立聘用合同,初次就業(yè)工作人員與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不低于3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377—65033580 0377—65033551
附件:
1、新野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
2、新野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附件1
新野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
學科 |
合計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信息 |
幼教 |
小 學 |
80 |
23 |
23 |
16 |
3 |
5 |
5 |
5 |
|
幼兒園 |
20 |
|
|
|
|
|
|
|
20 |
合 計 |
100 |
23 |
23 |
16 |
3 |
5 |
5 |
5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