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教育局轉發(fā)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
2014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市直各學校:
現將《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4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4〕32號)轉發(fā)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時間安排及要求
(一)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9月9日前,做好宣傳和信息發(fā)布工作。市直學校(含市技工學校、市衛(wèi)校,下同)報送負責認定工作的聯系人到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二)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市直學校在9月15日前,安排申請人員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市直學校的申請人員安排在市人民醫(yī)院),體檢按照新的《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執(zhí)行。
(三)我市普通話水平測試、補修教育學和心理學(以下簡稱“兩學”)安排在陽江職業(yè)技術學院進行,并通過下發(fā)通知、網上發(fā)布信息、組織培訓和考試等程序,補修“兩學”已在7月完成,普通話測試將在8月17日完成。
(四)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教師資格實行屬地化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jszg.gdhed.edu.cn)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填寫申請表格,如填錯個人基本信息,責任自負。并由申請人向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市直學校提交認定材料,經現場確認點審核材料,經辦人簽名并蓋公章確認。各縣(市、區(qū))和市直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及聯系電話見附件1。
(五)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本地的實際確定。
市直學校(含中職學校)申報高中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報名時間為9月29日至9月30日。具體安排為:9月29日上午市衛(wèi)校;9月29日下午市技工學校;9月30日上午市一中、兩中;9月30日下午市三中、市直其他學校。未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提交材料現場確認的,視為放棄申請。
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及時通知申請人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必要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要求其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
(六)請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市直學校于10月15日前將申請高中教師資格(含中職)所有資料連同《陽江市教師資格認定名冊表》(附件2)、《陽江市高中(含中職)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數統(tǒng)計表》(附件3)報送我局人事科。并將現場確認完成的數據發(fā)送到郵箱jy3333690@163.com。
(七)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擬在10月下旬舉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八)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必須在11月15日前完成認定數據審核和生成證書編號(導出打印證書數據);12月10日前將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報表數據報送我局人事科。
二、認定政策及注意事項
(一)根據粵教繼函〔2011〕3號文件精神,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中及教師進修學校幼師班畢業(yè)的人員其學歷不能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參加補修“兩學”必須在廣東省教育廳指定的33所可補修“兩學”的高校完成(見附件4),并取得有教育行政部門、培訓單位蓋章的《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合格證書》;參加國家自學考試獲得的“兩學”合格證書,必須提供畢業(yè)初審或學段證明材料;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的申請人須提供相應層次的“兩學”合格成績表(在本人人事檔案內)復印件。
(三)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除在編正式教師外,(在職、在編教師需出具所在學!霸诰幾C明”,下同。見附件5),其他申請人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社會人員的普通話水平要求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在職、在編正式教師認定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要求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
(六)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打印要規(guī)范,統(tǒng)一在網上報名后用A3紙打印,用兩張A4紙粘并成A3的申請表不合格,申請表中的個人簡歷須從高中開始填起。
(七)《申請人思想道德鑒定表》第1-3欄由申請人填寫,第4-11欄由申請人所在單位(要有人事權的單位)填寫,社會人員若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居委會(街道)填寫,并在“(單位)填寫人(簽名)”一欄加蓋單位或居委會(街道)公章。
(八)《體檢表》要附上完整的檢驗單,要有體檢結論、醫(yī)生簽名、蓋章等,沒有體檢結論的視為不合格。
(九)提交的照片與紙質申請表的照片一致,為近三個月的彩色小一寸免冠正面、無頭飾的證件照(紅底或藍底的均可),照片背面要寫上姓名和縣(市、區(qū))。
三、其他
(一)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須到所在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市直學校申請并審查后,報市教育局復核,由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規(guī)定確認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名單。
(二)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按照教師資格證認定的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程序,嚴格把好認定材料的審核、審批關,如有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嚴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通報全市。
(三)請密切留意陽江教育信息網發(fā)布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通知及“廣東省教師資格網”發(fā)布的相關信息。
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市區(qū)東風三路45號八樓),電話:3333993,郵箱:jy3333690@163.com。
陽江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