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章,結合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對2012年上半年臨安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臨安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提出申請(含2011年下半年參加全國統(tǒng)考取得合格證明人員)。
2.根據(jù)教育部規(guī)定,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xiàn)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市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第二階段為現(xiàn)場確認、接受申請階段:
4月10、11日,各申請人必須在臨安市教育局(環(huán)北路699號)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現(xiàn)場確認點辦理材料初審,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和有關表格(詳見附件)。
4月19、20日,由臨安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進行材料復審并接受申請。
3.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試講通知,認定的結果和領證通知等事項將由我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過臨安市教育網(網址www.lajy.com)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5月上旬,認定結果的公示時間在6月上旬。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臨安市教育網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4.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序等具體政策,可向臨安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咨詢(聯(lián)系電話63721938)或在杭州教育城域網“網上辦事”中的“行政許可”欄目查詢。
臨安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