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區(qū)教育發(fā)展的需要,為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優(yōu)化教育資源,我局將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 法》(廣東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號令)和市、區(qū)關于事業(yè)單位進員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現(xiàn)發(fā)布本公告。
一、招聘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教育系統(tǒng)教師共27名,其中招聘小學教師15名,職校教師4名,幼兒園教師4名,特殊教育教師4名。(具體招聘職位見附件1)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需要;
4、無違法違紀行為;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含從化市、增城市戶籍)人員須符合《印發(fā)關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調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穗府〔2003〕72號)中附件第四條規(guī)定的準入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社會人員報考條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以上學位;有1年以上教學工作經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
2、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條件: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往屆畢業(yè)生),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3、報考的社會人員和應屆畢業(yè)生還應具有以下條件:
(1)報考語文教師職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報考其他學科教師職位的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
(2)報考英語教師職位,應通過專業(yè)英語四級以上考試;
(3)報考人員申報職位須與其大學期間所學專業(yè)相符;
(4)必須持有與職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須已修完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并取得合格成績(電子商務教師和物流專業(yè)教師除外),在填寫報名表時,應在備注欄中填上“本人承諾于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終止聘用”。
4、通過考試擬聘用的人員還應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5月22日上午9:00時至5月24日下午17:00時。
2、報名方法:
(1)報考者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進行網上報名。
(2)每名報考者根據所學專業(yè)限填報1個具體職位;
(3)每個學科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才能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視情況合理調整招聘學科或人數)。
(4)成功報名后通過網上支付系統(tǒng)繳納報名、考務費用每人50元。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2年5月26日下午17:00時,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者不予退費。
(5)網上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于2012年5月30日上午12:00時起通過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試
招聘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荚囉晒P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說課)、面試三個環(huán)節(jié)組成。
1、筆試
(1)筆試時間:2012年6月2日上午9:00-11:00(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地點:詳見自行打印的準考證。
(3)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時事政治等相關知識?荚嚂r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只作為遴選依據,不列入考生總成績。
(4)筆試成績設合格線,根據招聘單位的類型(小學、幼兒園、職業(yè)學校、特殊學校),按照招聘學科人數,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以招聘人數與筆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招聘人數與筆試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審查。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和面試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筆試成績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障局網、黃埔信息網、黃埔教育網公布。
2、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12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6月12日上午8:30-11:30時。
(2)資格審查地點:廣州市黃埔區(qū)大沙東路318號大院(黃埔區(qū)委黨校)2號樓1樓。
(3)進入資格審查人員,攜帶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和《資格審查目錄表》(見附件2或附件3)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同時提供《資格審查目錄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4)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5)資格審查合格、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于2012年6月14日在黃埔信息網、黃埔教育網公布。
3、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說課)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測試主要考察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yè)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技能。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按 60%折算計入總成績。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說課)成績的高低順序,以各職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的名單,面試人員名單由招聘 單位通知考生,并在黃埔信息網、黃埔教育網公布。
4、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職位相適應的情況,包括口頭表達能力、掌握相關專業(yè)知識的情況及判斷、分析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按40%折算計入總成績。
(三)體檢和考核
以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方面,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總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和公示
擬聘用名單在黃埔信息網、黃埔教育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四、工作待遇
被錄用人員由黃埔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分配到屬下學校任教,人事關系在黃埔區(qū)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實行人事代理一年。代理期間,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 區(qū)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相關標準執(zhí)行。人事代理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按事業(yè)單位人事聘用制度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與聘用單位的聘用關系,人事關系轉黃埔區(qū)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掛靠,由本人自謀職業(yè)。
五、未盡事宜按我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本公告解釋權在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咨詢電話:020-82378939,020-82378925。
廣州市黃埔區(qū)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黃埔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審查目錄表(應屆畢業(y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