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jīng)批準,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面向社會(含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18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及相關要求等內容,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01-04、08-14崗具有泗洪縣戶籍;05-07崗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吃苦精神;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
2.本縣目前在崗或辭職不滿一年的公益性崗位人員不得報考10-14崗;
3.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4.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022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
5.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三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7.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聘用審批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fā)〔2013〕100號、蘇政辦發(fā)〔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fā)〔2015〕190號、洪政辦發(fā)〔2015〕97號等文件規(guī)定,或咨詢、查詢縣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有關要求
1.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指在2023年畢業(yè)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人員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及崗位要求的所有證書、材料。
2022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應屆畢業(yè)生崗位。
2.招聘條件中“專業(yè)”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3.招聘條件中工作經(jīng)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按月計算)。報考要求工作經(jīng)歷崗位的考生須提供社保繳費憑證;報考要求工作經(jīng)驗或相關工作經(jīng)歷崗位的考生須提供社保繳費憑證、從事相關工作的工作證明。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泗洪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泗洪縣人民政府網(wǎng)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核、報名繳費
1.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崗位要求取得相應學位需提供)、戶口本(01-04、08-14崗提供)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張,現(xiàn)場填寫《2023年泗洪縣公開招聘國有企業(yè)等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報名時間:2023年8月28日—30日工作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3.報名地點: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泗洪縣長江東路)。
4.資格審核:由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泗洪縣盛達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江蘇建通綠色工程有限公司、泗洪縣慈善總會、泗洪縣殘疾人聯(lián)合會依據(jù)招聘簡章對報名人員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核。
5.報名繳費:報名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現(xiàn)場繳納筆試報名費用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報名人員,方可視為通過該崗位報名。
6.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2023年9月1日工作時間(上午09:00—12:00)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7.考生須誠信報考,資格審核將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等。總分為100分。本次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不指定輔導用書和考試范圍,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所有崗位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是否開考,參加筆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筆試考試成績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sihong.gov.cn)公布。
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組織面試,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名單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公布。
面試由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告)。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滿分為100分,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崗位要求確定;無崗位要求或崗位要求條件相同時,按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體檢人選名單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公布。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執(zhí)行?疾鞂ο髠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3.考察人選中的在職人員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
(六)公示、聘用審批及待遇
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泗洪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01-09崗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10-14崗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01-04崗新聘用人員服務期不少于2年。
在考察、體檢、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如考察、體檢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被取消考察、體檢、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考察、體檢、聘用資格)出現(xiàn)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01-09崗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xiàn)缺額的不再遞補,10-14崗考生綜合成績在本年度有效,本次聘用結束后,本年度內如所招聘的崗位有空缺,可在本崗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待遇按照相關文件執(zhí)行,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報考者須如實提供有關證件,真實、準確填寫報名登記表。弄虛作假者,查實后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全過程接受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如有違紀違規(guī),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咨詢電話:0527-80829210;0527-80829216。
監(jiān)督電話:0527-89885276(泗洪縣紀委派駐第十一紀檢組)。
五、本簡章由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泗洪縣盛達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江蘇建通綠色工程有限公司、泗洪縣慈善總會、泗洪縣殘疾人聯(lián)合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