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政法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發(fā)布時間:[2015-5-22]
一、招聘單位簡介
山東政法學院創(chuàng)建于1955年7月,是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領導、山東省教育廳主管的省內唯一一所政法類普通本科院校,是一所以法學為主,文、工、經、管、法等多學科協調發(fā)展多科性綜合院校。2007年正式改建為山東政法學院,2011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學校獲得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資格,并于2012年開始正式招生,成為我省歷史上實現從本科教育跨越到碩士教育用時最短的高校。
學,F有茂嶺、硯池、文東三個校區(qū),主校區(qū)在茂嶺校區(qū),占地853畝,擁有12個教學單位,設有37個普通本、專科專業(yè),涉及法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工學五個學科門類,學校擁有省級特色重點學科1個,省級重點學科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個,省級重點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個,省級優(yōu)秀教學團隊3個,教育部改革試點專業(yè)1個,省級特色專業(yè)6個,省級高校人才培養(yǎng)模式創(chuàng)新實驗區(qū)1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學校的法學學科是省屬高校中首家全部擁有“三重點”建設項目的學科。學,F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2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人,省級教學名師3人,省級首席專家2人,國家和省級優(yōu)秀教師9人,省級優(yōu)秀教學團隊3個,入選山東省理論人才“百人工程”2人,專任教師中兼任律師的“雙師型”教師100余名,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100余名,校刊《政法論叢》是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CSSCI)和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重要轉載來源期刊。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5年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需要,山東政法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級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28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事業(yè)崗位的身體條件;
4、初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4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要求。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山東政法學院校園網(http://www.sdupsl.edu.cn)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一律采取電子郵件形式報名。應聘人員如實填寫《山東政法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同個人簡歷一并發(fā)送電子郵件至各二級院系電子郵箱,同時抄送至學校人事處郵箱:sdzfxyzp@126.com,郵件標題格式為“應聘的崗位名稱,專業(yè)名稱,學位,學歷,姓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自信息發(fā)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報名咨詢電話:0531-88599830。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采用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發(fā)送報名電子郵件之后,需提交下列材料進行現場確認:(1)有本人簽名的《山東政法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能夠正常畢業(yè),并于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4)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5)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外學習成績單、國外博士畢業(yè)論文摘要原件及復印件。
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6月9日—12日
現場確認地址:濟南市歷下區(qū)解放東路63號,山東政法學院鼎山辦公樓2216辦公室。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fā)現取消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經批準,面向具有博士學位人員的招聘可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guī)定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簡化程序的崗位按報名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時間和地點通過學校人事處網站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采用試講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教學能力、科研能力、表達能力以及崗位基本技能等。面試總分為100分,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范圍。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簡化程序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學校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疾旄鶕䦛徫粭l件要求采取查閱檔案、座談等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員為我校編制內正式職工,工資、福利執(zhí)行國家、省有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標準。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濟南市歷下區(qū)解放東路63號山東政法學院人事處
郵政編碼:250014
人事處聯系人:孫老師、高老師
人事處聯系電話:0531-88599830
各二級單位招聘負責人及聯系方式見《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七、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5年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5]12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2.山東政法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山東政法學院
2015年5月22日
附件1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rar
附件2山東政法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