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林大學新聘人員聘用管理辦法》、《吉林大學新聘教師聘用管理辦法(試行)》以及《關于下達2022年人員補充計劃的通知》要求,結合學院加強學科建設、優(yōu)化師資隊伍的實際工作需要,吉林大學行政學院2022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講師1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科群講師1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師師德行為規(guī)范和學術道德規(guī)范,身心健康,愛崗敬業(yè),具有奉獻精神。
3.具有相對較強的教育教學、科學研究能力和較好的發(fā)展?jié)摿Γ邆淙〉酶叩葘W校教師資格的基本條件。
4.博士研究生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位,并具有政治學、公共管理、法學、社會學等與行政學院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yǎng)相關的專業(yè)背景,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5.應聘人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對于取得標志性業(yè)績成果或教學、科研、學科建設發(fā)展亟需的專門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但最多不超過40歲(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獨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A類學術刊物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1篇;或者在B類學術刊物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2篇;或者在D類及以上學術刊物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4篇及以上;或者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學術獎項。學術著作、研究報告、獲獎成果的對應當量由行政學院學術委員會認定,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D類及以上學術刊物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不得少于2篇。
三、聘用管理方式
1.吉林大學新聘教師實行崗位聘用制,依據聘用崗位兌現相關待遇,確定聘用方式。新聘講師崗位教師由學校聘用,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一個固定聘期一般為3年。
2.新聘講師崗位教師首聘期內取得的業(yè)績成果達到我院教師評聘教學與科研并重型副教授職務的基本業(yè)績條件,且聘期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學?梢岳^續(xù)聘用,簽訂第二個固定期限聘用合同。首聘期或第二聘期內晉升為副教授及以上職務的,學校可于晉升后的下一聘期起長期聘用;第二聘期結束,未晉升為副教授及以上職務的,學校不再繼續(xù)聘用。
四、應聘材料
1.個人簡歷,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學習和工作經歷、外語水平、獲獎情況、專業(yè)知識水平、教學科研情況等內容。
2.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成績單、獲獎證書、博士學位論文、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全文及檢索頁或相關證明等材料的PDF掃描件或復印件。(原件查驗時間另行通知,復印件不退還)
五、應聘方式
1.符合上述應聘條件并志愿申報的應聘人員,請于2022年5月10日前將應聘材料遞交行政學院,或將應聘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指定郵箱,郵件及簡歷命名為“畢業(yè)學校+專業(yè)+學歷+姓名”,考核的具體事宜將在資格審查后另行通知。
2.行政學院統一進行資格審查并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名單,考核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1.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吉林大學關于進一步強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設的意見》等要求,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
2.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和提供相關材料,如發(fā)現填報內容不屬實、提供虛假材料等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的,一經查實將終止其應聘程序或解除聘用。擬聘人員如在規(guī)定的報到入職日期前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則不能聘用。
3.對于在招聘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學校將追究具體責任人責任,并取消聘用人員應聘資格。
七、應聘人防疫須知
應聘人應嚴格執(zhí)行長春市政府和吉林大學的各項防疫規(guī)定。如實報告本人身體情況和出行情況,如有隱瞞不報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應聘人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孫老師
聯系電話:0431-85166157
電子郵箱:sunjs2011@jlu.edu.cn
辦公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吉林大學中心校區(qū)東榮大廈A1213室(吉林大學行政學院人才與師資辦公室)
吉林大學行政學院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