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公告
根據(jù)湖北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做好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工作的通知》(鄂組通〔2015〕85號)精神,2016年繼續(xù)招錄一批選調生到基層工作鍛煉,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shù)量
2016年全省計劃招錄選調生1272名。其中,面向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招錄739名,面向省內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畢業(yè)生和省內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畢業(yè)生招錄518名,定向招錄在鄂高校就讀的西藏、新疆籍少數(shù)民族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15名左右。
二、選調對象
1、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為省內外高校優(yōu)秀應屆本科生或研究生。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下同),或有1年以上班級主要干部(指班長或團支部書記)或院系以上學生會、團委干部經歷,或被評為學!叭脤W生”,或為我省“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yǎng)工程”培養(yǎng)對象。
2、省內服務基層項目畢業(yè)生:應為我省有關部門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計劃”志愿者,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為中共黨員,或在校期間有1年以上學生干部經歷,或被評為學!叭脤W生”;在基層服務滿兩年以上且目前在崗。
3、省內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畢業(yè)生:應為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為中共黨員,或在校期間有1年以上班級主要干部(指班長或團支部書記)或院系以上學生會、團委干部經歷,或被評為學!叭脤W生”。
4、西藏、新疆籍少數(shù)民族畢業(yè)生:應為在鄂高校就讀的西藏、新疆少數(shù)民族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
考生畢業(yè)院校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以上報考人員均不包括網絡學院、成教學院、自考助學班、專升本的畢業(yè)生。計算時間均截至2016年7月31日。
三、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有志于從事黨政工作,遵紀守法。
(二)學習成績優(yōu)良或工作表現(xiàn)良好,發(fā)展?jié)摿Υ蟆?/P>
(三)具有一定的社會實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
(四)勤奮敬業(yè),勇于創(chuàng)新,樂于奉獻,安心基層工作。
(五)作風正派,品行良好,群眾觀念強。
(六)身體健康。
(七)應屆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8周歲(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2周歲(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2016年7月31日前畢業(yè)并獲得相應學位。省內服務基層項目和省內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過32周歲(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報考職位的相關要求。
具備以上條件的中共黨員、優(yōu)秀學生干部、先進工作者、受過省部級以上表彰和貧困偏遠地區(qū)報考原籍所在地職位的報考人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在;蚬ぷ髌陂g受過處分、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過個人申請、組織推薦、網上報名、考試考察、審批錄用等程序進行。具體步驟是:
(一)發(fā)布公告
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等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文件,并在相關網站上發(fā)布《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公告》。
(二)報考申請和組織推薦
符合選調范圍和條件的報考人員,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www.hbsrsksy.cn)下載并填寫《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于2016年1月15日前向所在院系黨組織、所在單位黨組織、創(chuàng)業(yè)所在地縣(市、區(qū))人才部門或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提交報考申請,同時提交中共黨員、學生干部、獲獎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工作經歷(創(chuàng)業(yè)經歷)等相關證明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報考人員,由所在院系黨組織審核同意后,報高校黨委研究確定,并向省委組織部集中推薦。
服務基層項目畢業(yè)生報考人員,先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審核把關,經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報市(州)委組織部復核匯總,并由市(州)委組織部向省委組織部集中推薦。
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畢業(yè)生報考人員,屬事業(yè)單位或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的,經所在單位黨組織審核把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后,逐級上報(其中,市(州)企事業(yè)單位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審核同意后,向市(州)委組織部集中報送,并由市(州)委組織部向省委組織部集中推薦;省屬企事業(yè)單位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審核同意后,向省委組織部集中推薦);在私營企業(yè)工作的,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和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審核把關,并經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報市(州)委組織部復核匯總,并由市(州)委組織部向省委組織部集中推薦;自主創(chuàng)業(yè)人員,由所在縣(市、區(qū))人才工作部門審核把關,并經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報市(州)委組織部復核匯總,并由市(州)委組織部向省委組織部集中推薦。
各高校、市(州)委組織部或有關省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將推薦報考人員名單,于2016年1月20日前報省委組織部。省委組織部將名單匯總后,反饋各市(州)委組織部,并在湖北人事考試網公布。
各地各單位應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和相關材料嚴格把關,凡報考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報考人員考試或錄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網上報名
經湖北人事考試網公布的推薦報考人員,于2016年2月1日至2月20日17:00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www.hbsrsksy.cn)進行網上報名,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藍底彩色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與上交照片一致)。報名時,必須用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證。填報志愿時,實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下同)分職位報考,每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
(四)網上資格審核與確認
1、網上資格審核。各市(州)按照報考職位相關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審核,并進一步確認有關資格、條件。凡未經推薦報考的,一律不得審核確認。
2、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報考人員于2016年2月2日至2月21日在湖北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同時進行報名確認并繳納筆試報名費100元。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考生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城市低保家庭大學生和農村特困大學生,可憑有關證明材料在筆試時退還報名費。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報名確認的考生請于2016 年3月1日9:00至3月5日17:00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組織筆試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于2016年3月6日統(tǒng)一組織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時間一天,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筆試結束后,分職位按計劃選調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劃線排序確定面試人員。如該職位人數(shù)未達到面試比例要求,則相應減少該職位招錄人數(shù),并相應增加同一市(州)其他職位招錄計劃和進入面試人數(shù)。
(七)資格復審
各高校、市(州)委組織部或有關省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根據(jù)省委組織部公布的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2016年3月14日前將相關材料報省委組織部(干部一處)審核。其中,在我省就讀的新疆、西藏籍少數(shù)民族畢業(yè)生報考定向職位的,由各高校黨委組織部推薦,并將名單匯總后分別報省委組織部和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審核。
1、高校應屆畢業(yè)生:①《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匯總表》;②身份證復印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黨員、學生干部證明(或學生干部聘書復印件)或校級三好學生證書復印件;④學生成績單;⑤畢業(yè)院校學籍部門出具的高校錄取名冊復印件(用以證明學校錄取批次);⑥報考A01-A02職位的考生,還應提交本科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以上復印件需經學校蓋章證明與原件核對無誤。
2、省內服務基層項目畢業(yè)生:①《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匯總表》;②身份證復印件;③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④畢業(yè)院校學籍部門出具的高校錄取名冊復印件(用以證明學校錄取批次,由學校蓋章證明與原件核對無誤);⑤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和與有關主管部門簽訂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務協(xié)議復印件;⑥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在校期間的學生干部聘書復印件(或高校出具的學生干部證明)或校級三好學生證書復印件。以上復印件需經縣級組織部門蓋章證明與原件核對無誤。
3、省內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畢業(yè)生:①《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匯總表》;②身份證復印件;③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④畢業(yè)院校學籍部門出具的高校錄取名冊復印件(用以證明學校錄取批次,由學校蓋章證明與原件核對無誤);⑤工作單位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和簽訂的工作合同(協(xié)議)復印件,或者創(chuàng)業(yè)經歷證明及相關佐證材料;⑥組織關系所在地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在校期間的學生干部聘書復印件(或高校出具的學生干部證明)或校級三好學生證書復印件。以上復印件需經接受其報名的組織人事部門蓋章證明與原件核對無誤。
以上材料均一式兩份,A4尺寸紙張打印或復印,由高校黨委或市(州)委組織部門加蓋公章后上報。每位考生的資料分套獨立裝訂。同時,《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word格式)、《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匯總表》(Excel格式)電子檔(光盤)需一并上報。資料不全、不合規(guī)范或逾期不報者視為自動放棄(截止時間2016年3月15日17:00)。外省高校推薦報名資料由學校有關部門統(tǒng)一用特快專遞寄湖北省委組織部干部一處。省委組織部原則上不接收個人報名材料。
根據(jù)推薦單位報送材料,省委組織部組織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不符合選調條件或未經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市(州)委組織部推薦的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湖北人事考試網公布。
(八)組織面試
面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組織,在3月26日-27日進行。具體事項請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查詢。
(九)公示、考察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最后得分,并按照計劃選調人數(shù)與考察對象1:1.5的比例分別確定各職位考察對象人選。所有入圍下一階段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均在湖北人事考試網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礎上,由各市(州)委組織部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疾旖Y束后,由市(州)委組織部進行綜合分析,比選擇優(yōu),集體研究確定初步錄用人選,防止簡單以分取人。各市(州)委組織部組織初步錄用人選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察對象綜合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十)審批與錄用
根據(jù)考試、考察和體檢情況,由各市(州)委組織部提出擬錄用人選名單。各市(州)委組織部將擬錄用人選名單和《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初步錄用人選名冊》,于5月5日前報省委組織部審批,辦理選調生錄用手續(xù),并在網上予以公布。畢業(yè)時未同時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不予錄用。
在選調計劃內,因本人放棄及身體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由各市(州)委組織部根據(jù)需要,從同一招考類別進入考察范圍人員中,依照綜合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提出補錄意見并按程序報批。
選調生擬錄取名單在網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單位,并須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對無故自行放棄選調生錄取資格的人員,不得辦理改派或調檔手續(xù)。
對于確定錄取的選調生,省委組織部于2016年7月集中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由各市(州)委組織部安排到基層工作。2016年新招錄選調生在基層服務年限,按照《湖北省選調生選拔培養(yǎng)管理辦法》(鄂組發(fā)〔2011〕7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027-87234304
湖北省人事考試院:027-87325449、87231405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 湖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 北 省 教 育 廳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
1、《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計劃及職位表》
2、《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3、《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省內服務基層項目畢業(yè)生)
4、《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省內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畢業(yè)生)
5、《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匯總表》
6、《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報名推薦登記表及網上報名信息填寫說明》
7、《2016年湖北省選調生報考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