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6年市縣兩級法院、檢察院統(tǒng)一考錄公務員報考指南
一、招考職位有哪些?
江西省2016年市縣兩級法院、檢察院統(tǒng)一考錄公務員招考計劃共542名,其中法院系統(tǒng)313名,檢察院系統(tǒng)229名。各市計劃數(shù)分別為:南昌62名、九江52名、景德鎮(zhèn)35名、萍鄉(xiāng)32名、新余11名、鷹潭19名、贛州61名、宜春62名、上饒76名、吉安60名、撫州65名、鐵路法院3名、鐵路檢察院4名。具體招考職位和報考條件,可在以下網(wǎng)站查閱和下載:
(一)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心網(wǎng)站“江西公務員熱線”專欄(www.jiangxi.gov.cn/ztbd/gwy)
(二)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www.jxhrss.gov.cn)
(三)江西人事考試網(wǎng)(www.jxpta.com)
(四)江西人才人事網(wǎng)(www.jxrcw.com)
二、招考時間是怎么安排的?
本次招考時間安排如下:
(一)網(wǎng)上報名:2016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4日17:00。
(二)網(wǎng)上繳費:照片審查通過后至10月15日17:00。
(三)打印準考證:10月20日9:00至10月22日17:00。
(四)筆試:10月23日。
(五)考生網(wǎng)上查詢筆試成績:11月中旬;發(fā)布第一批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及網(wǎng)上公開自主調劑公告:11月28日。
(六)網(wǎng)上公開自主調劑: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7:00。
(七)發(fā)布第二批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12月12日。
(八)面試:12月中下旬。
(九)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2017年1月底前。
三、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招考對象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的以下人員:
⒈學歷條件設置為本科及以下的職位,限具有江西省戶籍或為江西省生源的人員報考(研究生或“985”高校畢業(yè)的考生不限)。其中,“江西省戶籍”是指2016年10月10日為江西省戶籍或原為江西省戶籍(不含江西高校集體戶);“江西省生源”是指在江西參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統(tǒng)招2016年畢業(yè)生。
根據(jù)《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贛人社發(fā)〔2015〕8號)精神,納入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放寬擔任法官檢察官學歷條件縣(詳見附件4)和納入贛閩粵原中央蘇區(qū)振興發(fā)展規(guī)劃縣(詳見附件5)的法院、檢察院的職位,報考條件可設為本地戶籍或本地生源。其中,“本地戶籍”是指2016年10月10日為本地戶籍或此前曾為本地戶籍(不含本地高校集體戶),“本地生源”是指在本地參加高考的考生。
2.取得學歷、學位、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它資格證書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10日。
四、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⒈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⒉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遴選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被處理的人員。
⒊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截止2016年10月10日)的。
⒋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現(xiàn)單位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未滿2年(截止2016年10月10日)的。
⒌現(xiàn)役軍人。
⒍在讀的全日制高校學生(不得以之前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⒎我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現(xiàn)有公務員。
⒏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五、報考人員的年齡有什么要求?
總體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1日至1998年10月10日期間出生)。其中:法院司法警察崗、檢察院司法警察崗職位的年齡條件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0年10月11日至1998年10月10日期間出生)。
以上年齡計算方法適用于本次考試的報名、考試、體測、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所有環(huán)節(jié)。
六、C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限報哪些職位?
職位資格條件中要求法律職業(yè)資格證的,C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只能報考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和放寬擔任法官、檢察官學歷條件縣。
七、報考人員的學歷和專業(yè)有什么要求?
報考者的學歷要達到職位要求,且該學歷所學專業(yè)必須與職位要求相符。
專業(yè)分類按照《江西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分類目錄》執(zhí)行。相近專業(yè)或者目錄中沒有的專業(yè),符合職位需求及專業(yè)分類原則的,需在報名前征得招錄機關及設區(qū)市以上組織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八、資格條件的計算截止時間是哪一天?
各項資格條件的計算截止時間,除以上明確或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均為網(wǎng)上報名的第一天即2016年10月10日。
九、什么是誠信報考?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不設網(wǎng)上資格預審環(huán)節(jié)?忌趫罂记耙顚懻\信報考承諾書,承諾做到以下內容:
(一)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是否符合職位條件負責。報考前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符合條件的職位。如對自己是否符合職位資格條件有疑問,報名前應先向招錄機關和公務員考錄主管部門咨詢,確認符合條件后再填報。面試前將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
(二)報考人員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明、證件等相關資料,如因弄虛作假被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或因提供不準確信息造成無法與報考人員聯(lián)系而影響考試和錄用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三)報考人員應遵守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和政策,自覺履行報考人員的各項義務,保證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不協(xié)助他人舞弊。
十、如何進行網(wǎng)上報名?
報名網(wǎng)站為江西人事考試網(wǎng)(www.jxpta.com),報名流程如下:
(一)網(wǎng)上注冊:注冊時間為2016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4日17:00。逾時將停止注冊,注冊時須簽署誠信報考承諾書。
(二)填寫報名表:詳細如實填寫本人有關情況。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三)上傳照片:上傳成功后等待工作人員進行照片審查,審查通過后進行下一步。
(四)網(wǎng)上繳費:繳費時間截止到10月15日17:00。繳費標準為每科40元。繳費成功方視為報名成功。報名期間第二天至第四天每天下午17:00公布一次報名人數(shù),之后不再公布。
十一、筆試內容和范圍是什么?
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時間為10月23日,考點統(tǒng)一設在南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荚嚪秶姟督魇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在報名網(wǎng)站下載)。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二、面試人員是怎么確定的?
筆試結束后,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1:3的面試比例確定第一批入闈面試人員。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時,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面試。
十三、如何進行網(wǎng)上公開調劑?
對面試人數(shù)不足的職位,在網(wǎng)上進行公開調劑。調劑期間,凡筆試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但第一批未入闈面試的人員,如符合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均可在網(wǎng)上自愿重新報名參加調劑。調劑報名結束后按調劑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第二批入闈面試人員。
十四、調劑后人數(shù)仍不夠怎么辦?
調劑后仍達不到規(guī)定面試人數(shù)的職位,面試比例可降為1:2。低于1:2時,相應調減錄用計劃。調減計算方法為:調減后的錄用計劃=入闈面試人數(shù)÷2(計算結果四舍五入)。計劃調減表在網(wǎng)上公布。
十五、面試前資格審查要提供什么材料?
入闈面試人員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須提供本人畢業(yè)證、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職位要求的有關證件等,下列人員還需提供下述相應材料:
(一)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其他學歷情況需要認證的人員,需提供相關學歷認證材料。
(二)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三)職位要求具有相應工作經(jīng)歷的,考生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10月10日)。
十六、資格審查不合格如何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于考錄工作全過程。資格審查中,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錄用資格。
對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從本職位未入闈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人員須通過資格審查后方能參加面試。遞補面試人員名單上網(wǎng)公布。無人可遞補時,應組織現(xiàn)有入闈人員面試。
十七、考試總成績如何計算?
考試總成績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
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面試成績×2
(公式中的單科成績均為百分制)
十八、如何確定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計劃錄用數(shù)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需要體能測評的職位,根據(jù)計劃錄用數(shù)等額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對象)。
當招考職位出現(xiàn)無人可遞補、面試前臨時缺考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shù)小于或等于招考計劃數(shù)時,確定體檢(體測)對象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shù)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僅此1人,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
(二)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shù)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計劃數(shù)時,其中總成績排名該職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
十九、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崗職位體能測評的標準是什么?
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崗職位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能進入體檢程序。體能測評不合格產生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
二十、體檢和考察按什么規(guī)定執(zhí)行?
一般職位體檢標準按照原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崗職位的體檢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各招錄機關按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贛人發(fā)〔1997〕43號)組織實施。
二十一、如何進行公示和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從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都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職位名稱或代碼、擬錄用人員姓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蚬ぷ鲉挝、監(jiān)督電話等。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二十二、面試以后出現(xiàn)職位空缺是否遞補?
面試后,如因考生放棄或體測、體檢、考察、公示、審批、錄用環(huán)節(jié)不合格出現(xiàn)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二十三、違紀違規(guī)考生如何處理?
對在公務員錄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或經(jīng)權威機構認定為雷同試卷的考生,根據(jù)不同情況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以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錄用審批后放棄報到等不誠信行為,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通報其所在單位。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