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工作力量,根據省、市關于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規(guī)范人員交流的有關政策文件精神,中共青田縣委辦公室、中共青田縣委社會工作部擬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和職位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共5名,其中綜合文字崗位2名,綜合業(yè)務崗位3名。
二、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面向全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已進行公務員登記)。
1.青田縣機關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
2.麗水市范圍內青田縣戶籍(或青田縣籍貫)的在編在崗公務員;
3.夫妻一方在青田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另一方為麗水市范圍內的在編在崗公務員。
(二)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中共青田縣委辦公室崗位年齡在32周歲及以下(1991年9月19日以后出生),中共青田縣委社會工作部崗位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9月19日以后出生),選調職位有特殊要求的詳見附件1(計劃表);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
(5)青田縣內報考人員需符合新錄用縣直部門公務員滿3年,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滿5年;青田縣外報考人員需符合當地人事主管部門參加選調考試有關規(guī)定;
(6)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7)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11)本次公開選調涉及工作經歷、任職期限等統(tǒng)一截止到2024年9月19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6)報考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選調的方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在青田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qingtian.gov.cn/)發(fā)布公告。
具體選調職位、計劃數和資格條件等可在青田縣人民政府網下載《青田縣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表》)查詢。如需咨詢有關事項,可通過《計劃表》中公布的咨詢電話與選調單位聯系。
(二)報考程序
1.報名及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9月23日9時-9月29日17時。
報考人員下載并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青田縣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需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青田縣外報考人員還需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報當地人事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報考人員將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以及選調單位有特殊要求的材料拍攝成圖片或掃描成文件后,發(fā)送至報考單位指定郵箱(詳見《計劃表》)。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多頭報名取消選調資格。
報名人數不足選調計劃數3倍的職位,由選調單位商縣組織人事部門研究決定是否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選調職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職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
2.領取準考證
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中共青田縣委辦公室(青田縣鶴城街道鶴城中路33號縣府6樓613辦公室),中共青田縣委社會工作部(青田縣鶴城街道體育館路1號3樓304辦公室)。
3.考試
(1)筆試
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筆試后,由縣組織人事部門統(tǒng)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低于合格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各選調職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可由選調單位商縣組織人事部門研究決定是否相應取消選調計劃。若取得面試資格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參加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一般只進行一次。遞補后又出現考生主動放棄的,由選調單位商縣組織人事部門決定是否繼續(xù)遞補。
面試前,由選調單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在參加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應提供本人報名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形式,主要測試履行選調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選調資格。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開始48小時前,相關人員確認放棄面試的,在該職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面試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2比例確定考察對象。面試成績僅作為考生入圍考察人員的依據,不帶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三)考察和體檢
考察由選調單位成立考察組,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與選調職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采取多種形式考察了解考察對象的專業(yè)素養(yǎng),注重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政治上不合格的將被取消選調資格。
選調單位可根據需要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執(zhí)行。
綜合業(yè)務崗位2入圍考察人員需按崗位要求進行政審,政審不通過,按順位遞補。
(四)公示與相關手續(xù)辦理
選調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不唯分取人。在本次公開選調信息發(fā)布網站和擬選調人員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選調單位報經組織人事部門備案,可對擬選調人員設置試用期,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內,擬選調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調動和任職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選調人員在接到選調通知后,須在15個工作日內到各選調單位報到。
四、其他事項
1.選調單位要嚴格規(guī)范開展選調各環(huán)節(jié)工作,確保整個選調工作穩(wěn)妥有序,各選調單位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參與選調工作的監(jiān)督。
2.報名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本次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3.報名人員不得無故放棄考試和考察,特殊原因放棄的,需說明理由并經現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蓋章后報縣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青田縣委辦公室、中共青田縣委社會工作部負責解釋。
中共青田縣委辦公室人事行政科:0578-6022663
中共青田縣委社會工作部辦公室:0578-6529925
青田縣紀委縣監(jiān)委第一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0578-6767295
青田縣紀委縣監(jiān)委第八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0578-6961970
附件1.2024年青田縣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附件2.2024年青田縣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青田縣委辦公室
中共青田縣委社會工作部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