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平湖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遞補公告2
因平湖市公安局民警3職位1名入圍資格復審考生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根據(jù)《2014年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F(xiàn)將遞補考生名單公布如下:
準考證號 |
姓名 |
報考單位 |
報考職位 |
招考人數(shù) |
總分 |
名次 |
備注 |
04201030424 |
周宇振 |
平湖市公安局 |
民警3 |
1 |
128.33 |
1 |
放棄資格復審。 |
04201030427 |
戚云昊 |
平湖市公安局 |
民警3 |
1 |
112 |
5 |
遞補。 |
中共平湖市委組織部 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