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昭通市法檢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據(jù)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關于做好全省法檢系統(tǒng)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有關工作的通知》,為做好今年我市法檢系統(tǒng)招錄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有關工作,特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7月16日(星期三)一天。
面試地點:昭通市第一中學鳳書樓(昭陽區(qū)學生路181號)
請各位考生7月15日下午3:00帶上本人身份證到昭通市第一中學鳳書樓二樓考務辦公室領取考生須知和場次安排表。
二、面試方式
(一)司法崗位
司法崗位采用情景模擬方式(模擬法庭控辯)。每輪面試安排報考同一崗位的兩名考生按抽簽決定的控、辯角色進行面試。對于等額面試或者抽簽后輪單的考生,由面試組織部門安排工作人員扮演對方角色進行控辯。
面試前,每個考生有20分鐘的準備時間。每場面試時間為20-25分鐘,按控辯順序每人闡述觀點時間各為3分鐘,辯論時間為10分鐘,辯論結束后,考生分別用3分鐘時間作最后陳述。
(二)非司法崗位
非司法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每輪面試時間不超過25分鐘。
三、面試評分及成績計算、排名
(一)評分與計分
每場面試結束后,由各面試考官按照每個測評要素獨立進行評分,評分后交計分員統(tǒng)分。
計分員將7位考官給每位考生的評分,按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乘以權重,最后將所有測評要素得分相加,得出每位考生的面試得分。每個崗位面試結束后,由場外工作人員提供考生姓名和編號,計分員按序號核對考生姓名和面試得分,按規(guī)定計算出每個考生的面試成績。
(二)宣布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
每場面試結束,下一場面試開始前,由主考官向上一場考生宣布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
全部考生的面試成績、綜合成績由面試組織單位向社會公示。
(三)成績計算及排名
1、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控制線為70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達不到面試最低控制線,無論筆試成績如何,均視其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進入后續(xù)的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
2、綜合成績
按《公告》要求,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合成辦法如下:
綜合成績=包含加分在內的筆試成績/3×50%+面試成績×50%
計算成績均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2位。若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等的情況,首先按面試成績排名,如果面試成績相等,則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排名。
四、體能測評、體檢、考察
報考司法警察崗位考生,在面試結束后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執(zhí)行。
體檢、考察及錄用嚴格按照公告規(guī)定執(zhí)行。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昭通法院網》、《昭通市人民檢察院網》上公示。
體能測評、體檢及考察工作由招考單位組織實施。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的情形,只在初次出現(xiàn)不合格人員的階段進行一次性遞補,無遞補人員的崗位即取消。
五、公示和錄用
(一)公示
擬錄用人員將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報考崗位代碼,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二)錄用
按照《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不能兼職的規(guī)定,擬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之間簽署的用工合同,必須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昭通市委組織部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昭通市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