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臺州臨海市測繪與地理信息中心招聘1人公告
根據《臨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轉發(fā)《臺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臨政辦〔2009〕9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臨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局下屬事業(yè)單位臨海市測繪與地理信息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高層次人才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臨海市測繪與地理信息中心屬臨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成立于2011年8月16日,主要職能: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管理和監(jiān)督測繪與地理信息資質資格和測繪與地理信息市場、依法查處測繪與地理信息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負責組織和管理基礎測繪、海洋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qū)域界線測繪、城市測繪、房產測繪及其他重大測繪項目;負責管理地圖、測繪成果與地理信息、地理信息數據變化監(jiān)測和綜合統(tǒng)計分析工作,承擔組織提供測繪與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和突發(fā)公共事件處置應急測繪與地理信息保障;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標準、質量和技術的管理工作,管理和維護測量標志。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標準、質量和技術的管理工作,管理和維護測量標志。
二、招聘原則與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全面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按職位進行招考。
三、招聘計劃
測繪與地理信息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名
四、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1、戶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制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專業(yè);35周歲及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能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
(2)愿意履行工作崗位所需的義務,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心,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報考人員有《臺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第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報考。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我局實施,崗位實報人數應達到擬招考人數的3倍及以上,未達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
1、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報名者將報名材料掃描件和《臨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局下屬事業(yè)單位臨海市測繪與地理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發(fā)至相應的電子郵箱(郵箱地址:LHJSHEJ@163.com)。郵件標題格式為:“XXX(姓名)應聘XX(單位)報名材料!辈话瓷鲜鲆(guī)定或上述材料不全者作不符合報考條件處理。
報名者應提供的相關報名材料有:《臨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局下屬事業(yè)單位臨海市測繪與地理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身份證(雙面)、畢業(yè)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2、報名時間:
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5日24時。
(二)資格審查和考核
1、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我局組織實施。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我局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2、考核(考試)
招考計劃人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應達1:3以上的比例,不足1:3的則取消該職位招考計劃。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2014年8月15日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包括本科、研究生)、學位證書(包括學士、碩士、博士)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臨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局(臨海市東方大道路8號建設大樓27樓)參加資格復審。2014年8月16日參加考核,考核分筆試(占考試總分40%)和面試(占考核總分60%),其中面試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
(三)體檢
考核(考試)結束后,我局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核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優(yōu)先,如仍相同,則采取加試辦法確定。加試方式由我局確定)確定體檢人選,并及時組織體檢。
體檢工作由我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導致招考職位空缺的,可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考核分從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補,此環(huán)節(jié)替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四)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我局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因出現擬聘用人選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情況,可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考核分從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補,此環(huán)節(jié)替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中國臨海網www.linhai.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臨市委辦[2008]68號文件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替補。
六、注意事項
1.年齡計算至2014年8月1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fā)放的身份證為準。
2.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fā)的《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浙人社發(fā)[2014]15號)有關規(guī)定,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偽造、涂改證件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行為的,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和2年內不得參加相應考試的處理。
3.取消招考計劃將在臨海人才網和中國臨海網予以公布。
4.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時,根據臺政辦發(fā)〔2008〕82號文件規(guī)定,原戶籍在農村的須辦理為非農戶籍。
咨詢電話:0576-85382021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考公告。
附件: 臨海市測繪與地理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臨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局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