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達州市公安局
達州市公務員局
關于達州市2014年招錄人民警察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jù)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安局、達州市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達州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就我市2014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面試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4年9月3日至4日9:00至17:00。
二、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
本次資格復審由達州市公安局負責。
復審地點:達州市公安干部學校(通川區(qū)鳳凰山六相祠旁)
聯(lián)系電話:0818-21152252115015
三、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
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詳見附表。
對資格復審合格考生人數(shù)不足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務員局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遞補人員,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有關要求
(一)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應攜帶以下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
3.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報考要求具備本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的職位的考生,出具戶籍證明。
5.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6.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7.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組織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8.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9.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手續(xù)。
10.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資格復審時,原則上由考生本人到資格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三)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四)本次公招公務員面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9月13日-15日,有關面試工作的具體安排將于面試前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請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近期密切關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
附:達州市2014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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