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樂山市2014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遞補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jù)《關于樂山市2014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現(xiàn)將樂山市2014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遞補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遞補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
三、遞補資格復審地點
樂山市公安局辦公大樓十三樓會議室(樂山市市中區(qū)春華路363號)。
四、遞補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進入面試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錄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和復印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遞補資格復審。其中:
1.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2.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3.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五、相關要求
1、遞補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本人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2、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及下一錄用環(huán)節(jié)的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3、考生在遞補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上述規(guī)定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需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diào)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費〔2003〕237號)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憑繳費依據(jù)領取面試通知書。
4、經(jīng)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對遞補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予進入面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5、因考生未上網(wǎng)查看遞補資格復審公告或通訊方式變化、通訊不暢導致工作人員無法聯(lián)絡到本人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聯(lián)系電話:(0833)2499213。
附:樂山市2014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進入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樂山市公安局
樂山市公務員局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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