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人社部發(fā)〔2011〕14號),經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批準,泰興市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4名聘任制公務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1.泰興市規(guī)劃局規(guī)劃審查審核主管;
2.泰興市港口管理局港口開發(fā)建設主管;
3.泰興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化工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主管;
4.泰興市環(huán)境保護局環(huán)境管理技術主管。
具體職位、資格條件以及報名信息表等可登錄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txlss.gov.cn)等網站查詢下載。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齡45周歲及以下(1968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備擬聘任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詳見《江蘇省泰興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簡章》(附件1)。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二)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guī)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員;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四)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人員;
(五)與招聘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應予回避情形的人員;
(六)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采用公開招聘方式進行,具體包括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測評、考察和體檢、公示和審批、辦理聘任手續(xù)等環(huán)節(ji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4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8日18:00。
2.報名方式
應聘者可以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也可以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名。報名地點、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詳見《江蘇省泰興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咨詢方式》(附件3)。
3.報名材料
(1)《江蘇省泰興市聘任制公務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職(執(zhí))業(yè)資格、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明書;
(3)個人近年來主要工作業(yè)績(成果)材料、相關證明材料。
4.報名要求
(1)報名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通過郵寄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名的人員,可提供復印件或掃描件,原件審核時間另行通知,報名材料不退回。
(2)應聘者根據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yè)要求,限報一個聘任職位。
(3)應聘者應于2014年12月28日18:00前將所需材料發(fā)送到招聘單位。郵寄以郵戳時間為準,電子郵件以發(fā)送時間為準,逾時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核
招聘機關根據聘任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參加考試測評,名單于2015年1月5日在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網站公布。資格審核通過人數不足1∶5比例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并予以公告。
(三)考試測評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綜合評價。具體時間、地點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聘機關確定和通知。
1.筆試
筆試重點考查與聘任職位相關的理論業(yè)務知識、運用專業(y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等。筆試滿分100分。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在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網站公布。面試前由招聘機關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所聘任職位要求的綜合能力,采用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
3.綜合評價
泰興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聘機關組成專家小組,采用面談答辯、履歷評價等方式,對面試人員的學歷、專業(yè)、工作履歷和工作業(yè)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適崗性。綜合評價滿分為100分,面談答辯和履歷評價分值分別按70%和30%的權重分配。
考試測評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和綜合評價成績分別占30%、40%、30%。
(四)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測評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對象?疾煊筛髡衅笝C關組織,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泰興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體檢。體檢按國家和省有關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參加考察和體檢人員名單在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網站公布。
(五)公示和審批
招聘機關根據考試測評、考察和體檢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任人選。如無合適人選,該職位可空缺。因體檢、公示不合格或個人放棄聘任資格空缺出的名額,如有合適人選,招聘機關可根據同職位應聘者考試測評綜合成績的排名順序,提出遞補建議。
擬聘任人員名單,在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的或者所反映問題不影響聘任的,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六)辦理聘任手續(xù)
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招聘單位與擬聘任人員簽訂聘任合同,辦理相關聘任手續(xù),明確聘任期限、職位及其職責要求、薪酬待遇等。聘任合同期限由各聘任單位根據工作任務和目標與擬聘任公務員協商確定,合同期限一般為3-5年,首次簽訂聘任合同的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進行聘任制公務員登記;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
四、組織領導
公開招聘工作在江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下,由泰興市委組織部、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籌協調,各有關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五、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應如實提交報名信息和報名材料,凡發(fā)現弄虛作假的,即由招聘機關取消聘任資格。
(二)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監(jiān)督,設立監(jiān)督電話:0523-87729512。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泰興市委組織部、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泰興市委組織部 (0523)87652502
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23)87664430
附件:1.江蘇省泰興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簡章
2.江蘇省泰興市聘任制公務員報名信息表
3.江蘇省泰興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咨詢方式
中共泰興市委組織部
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