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教育局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連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98號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系統(tǒng)人事制度改革,選拔優(yōu)秀人才,充實教師隊伍,按照《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連云港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5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專業(yè)崗位。
(二)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yè)素養(yǎng)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2017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其中,連云港中等專業(yè)學校對畢業(yè)年限不作限制)。
(四)專業(yè)類別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2016版)。
(五)具備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其中,連云港市教育考試院對教師資格證不作要求;連云港中等專業(yè)學校所有崗位須在正式聘用后兩年之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六)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連云港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
(八)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16年11月28日-12月1日。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登錄連云港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61.155.76.51/teacher)自行報名(只可以用IE瀏覽器注冊登陸,使用標準JPG格式的電子照片上傳到報名系統(tǒng))。
咨詢電話:0518-85822187,85822151。
(三)資格復審
網絡報名完成后,請于2016年12月3日到陜西師范大學長安校區(qū)(西安市長安區(qū)西長安街620號)文津樓招聘會連云港市教育局展臺,接受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各層次的學歷證書、就業(yè)協(xié)議書、就業(yè)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申辦情況的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四)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不予開考(如涉及崗位核減,相關信息將在連云港市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主要評測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面試評委組對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素養(yǎng)及能力、基本素質和舉止儀容儀表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連云港市教育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結束后,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五、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于擬聘用人員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市教育局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市教育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國家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己瞬缓细裾撸∠赣觅Y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二)招聘單位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通訊正常,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四)2017屆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監(jiān)督
連云港市紀委監(jiān)察局駐連云港市教育局紀檢組(監(jiān)察室)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8-85822779。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連云港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