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師資隊伍,優(yōu)化師資結構,按照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安順市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我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30名、管理人員7名(見《安順職業(yè)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各項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安順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次招聘的組織領導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聘辦),按照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負責落實招聘的具體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以及政府宏觀管理與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切實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擇優(yōu)聘用。招聘工作根據我院2014年招聘計劃,按照發(fā)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擬聘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原則上取得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yè)生(個別管理崗位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學專科畢業(yè)生)。具體見《安順職業(yè)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取得崗位所需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3、18周歲以上(1996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關資格條件。
5、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現(xiàn)仍在服務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截止2014年8月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4、在各級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紀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人員。
5、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因各種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7、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由安順職院招聘辦統(tǒng)一組織報名工作。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1、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安順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同時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張。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考試的證件必須一致。
2、已就業(yè)人員報名須持本人所在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報名和考試資格。
3、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報名時間: 2014年8月21日至8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5、報名地點: 安順職業(yè)技術學院現(xiàn)代工程系教學樓(原安順農校內)
6、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初審。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對考生說明理由。
2、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其報名資料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若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
3、報名確認。報名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根據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每人繳納報名費100元。
4、在報名過程中,報考人員對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提出咨詢,由招聘辦負責解釋。
5、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發(fā)票于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的考試分為筆試、面試、試教三個環(huán)節(jié);管理人員崗位的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崗位能力測試三個環(huán)節(jié)。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主要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教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貴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的若干意見》、《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安順加快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快發(fā)展現(xiàn)代職業(yè)教育的決定》、《現(xiàn)代職業(yè)教育體系建設規(guī)劃(2014-2020年)》等。筆試為閉卷考試。
2、筆試時間: 2014年8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4、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
1、招聘崗位計劃數與本崗位報名人數達到1:3比例的崗位,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2、招聘崗位計劃數與本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管理人員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管理人員所有崗位實考考生平均成績及以上,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專業(yè)技術人員所有崗位實考考生平均成績及以上,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3、面試采取問答方式,主要考核招聘對象的語言表達能力、思維及反應能力等綜合素質。
4、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三)試教(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崗位能力測試(管理人員崗位)
1、招聘崗位計劃數與本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到1:3比例的崗位,參加面試的考生直接進入試教(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崗位能力測試(管理人員崗位)環(huán)節(jié)。
2、招聘崗位計劃數與本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面試考場當日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的,才能進入試教(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崗位能力測試(管理人員崗位)環(huán)節(jié)。
3、試教采取課堂講課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和組織課程實施、實現(xiàn)教學目的,掌握課程內容及運用教學語言和教學資源的能力等教育教學技能的水平;崗位能力測試采取現(xiàn)場測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崗位能力。
4、試教、崗位能力測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四)成績計算
1、筆試、面試、試教(或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均以百分制評分。
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試教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管理人員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筆試、面試、試教(或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各崗位的考生,根據折算后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且折算后總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荚嚳颇坎煌暾目忌坏眠M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3、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折算后總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按以下方式列為體檢對象:
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按試教、面試、筆試的順序,以單科成績分數高者依次列為體檢對象;
管理人員崗位按崗位能力測試、面試、筆試的順序,以單科成績分數高者依次列為體檢對象。
六、體檢
1、體檢在招聘辦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貴州省衛(wèi)生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黔人發(fā)﹝2005﹞4號)和《貴州省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放棄體檢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空缺崗位根據考生折算后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且總成績符合要求的,按空缺崗位數1:1的比例依次遞補體檢對象。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七、考察
1、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2、考察工作由招聘辦負責組織實施。成立考察組,考察組由兩名以上中共黨員組成。考察組在考察過程中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3、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鞂⑦M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4、考察不合格者,經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其空缺的職位不予遞補。
八、公示和審批聘用
1、經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安順職業(yè)技術學院校園網(http://www.asotc.cn)、安順職業(yè)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宣傳欄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fā)[2006]4號)和安順市人事局《關于印發(fā)〈安順市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號)以及《關于對〈安順市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進行修改和調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號)的規(guī)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報人事部門審批并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經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本次考試不設專門的考試輔導,不提供專門的輔導教材?荚噲竺ぷ魅藛T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從事聘用工作的人員凡有《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所列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考生,三年內不能參加我院組織的招聘報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向社會公布招聘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853-3325336,3343335
招聘咨詢電話:0853-3235997
十、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任何培訓班。
十一、在招聘過程中,相關信息都將在安順職業(yè)技術學院校園網(http://www.asotc.cn)、安順職業(yè)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宣傳欄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對發(fā)生因考生聯(lián)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聯(lián)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安順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十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安順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1、安順職業(yè)技術學院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附件2、安順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rar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