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廣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廣州新型城市化發(fā)展,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詳見《廣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直屬事業(yè)單位簡介》。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
詳見《廣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直屬事業(yè)單位2013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guī)定;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廣州市常住戶籍。非廣州市常住戶籍(含從化市、增城市)報考人員須符合廣州市人才引進類準入基本條件,其中已婚的其配偶也須符合廣州市人才引進類準入基本條件;
(四)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至2013年6月1日);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資歷以及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3年8月26日9時至2013年8月31日17時止。
(二)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所有報考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hrssgz.gov.cn)或廣州考試信息網(www.gzexam.com.cn),按網上提示辦法報名。筆試前不進行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tǒng)初審。通過初審成功報名的報考人員,通過網上支付系統(tǒng)繳納報名、考務費用共55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或面試前未能通過資格審查者不予退費。繳費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2日17時。未按期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三)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1個崗位進行報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延長報名時間,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考人數(shù)。因未達到規(guī)定報考人數(shù)而取消相應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將退還已繳納的報名、考務費。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13年9月11日9時起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的考試方式進行?忌荚嚳偝煽儼垂P試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80%的比例合成。
(一)筆試
1、筆試方式:本次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筆試成績合格才具備面試資格。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3年9月14日9時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陸查詢。
(二)面試對象確定辦法
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考崗位擬錄用人數(shù)1:5的名額確定面試對象。招考崗位面試人數(shù)如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shù)進行。
(三)資格審查
1、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guī)定,面試前對面試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2、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參加資格審查人員需提供的資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計劃生育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報名登記表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已婚人員還要提供結婚證明,非廣州市戶口的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上述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4、凡與報考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按時提供規(guī)定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規(guī)定的程序依次遞補人選。進入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對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
5、資格審查通過的,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2、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六、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按各崗位面試合格人員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以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當招考崗位面試合格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則比較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面試成績也相同的,按學歷學位層次從高到低排序。組織體檢對象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二)考察。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精神,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經歷(需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未辦理學歷、學位認證的考生,可在考察前20個工作日到廣州市農林下路72號二樓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辦理學歷、學位認證,中外合作辦學、港澳臺、國外學歷學位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計劃生育等情況,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三)公示。對擬聘人選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四)當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放棄錄用或公示中發(fā)現(xiàn)問題等情況,可從同一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考試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
七、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具備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錄用后根據工作需要和單位崗位空缺情況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薪酬待遇
招聘單位聘用人員均為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項
(一)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請妥善保管。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報考人員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截止日期為報名之日。
(三)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按所獲畢業(yè)(學位)證上的專業(yè)名稱為準,專業(yè)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yǎng)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yè)的依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yè)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但所學專業(yè)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yè)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yè)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yè)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yè)的方可報考。
十、本公告由廣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20-83124863、020-83124824
投訴電話:020-83124826
郵箱:liuxiuping@gzcc.gov.cn
2013年8月12日
附件:
1、廣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直屬事業(yè)單位2013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2、廣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直屬事業(yè)單位簡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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