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派遣到永嘉縣人民法院擔任司法輔助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永嘉戶籍或以永嘉為經常居住地,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大專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法律專業(yè)優(yōu)先;
(三)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無違法犯罪前科;
(四)身體健康;
(五)其他事項。
二、招錄程序和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招錄。
(一)公開報名:
1、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等相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張到報名點報名。
考生報名時須提交《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一式一份。
2、報名時間: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至13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報名地點:
永嘉縣南城街道縣前路永嘉縣人民法院辦公大樓813室(政治處)。
(二)考試
考試采取速錄和面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速錄
報考人員必須持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考試。
速錄的科目為《計算機文字錄入操作》,滿分為100分。每分鐘打字速度要求視具體情況而定。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
3、考試總成績的合成
考試總成績按速錄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計算?荚嚦煽儽A舳恍,二位小數后按四舍五入計算。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如遇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取速錄成績高者。
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執(zhí)行。
如有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
(四)政審
體檢結束后,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政審。
(五)聘用
體檢、政審工作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對象。
如發(fā)現在報名、速錄、面試、政審中有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名額,依次遞補。
聘用后與永嘉縣人和勞動服務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派遣到永嘉縣人民法院工作。聘用期限暫定為二年,試用期一個月,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續(xù)簽合同。
(六)其他事項
1、體檢費用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2、報名者提交的相關證明復印件和照片不予退還。
3、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參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按規(guī)定辦理社會保險。
聯系電話:0577-57760558
附件: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
永嘉縣人和勞動服務公司永嘉縣人民法院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