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新聞隊伍建設,提高電視新聞宣傳質量,經(jīng)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電視新聞專業(yè)技術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一)招聘崗位。寧都縣電視臺(縣廣播電影電視新聞中心下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電視新聞記者、電視播音員(主持人)。
(二)招聘人數(shù)。電視新聞記者4名、電視播音員(主持人)1名。
二、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的大學?埔陨蠈W歷(含大專),有志于從事新聞工作的人員。
三、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新聞事業(yè),報考電視新聞記者崗位考生應具有一定的文字組織能力,熟練掌握電視新聞拍攝技術;報考電視播音員(主持人)崗位考生普通話應標準流利。
(四)品行良好,身體健康,能勝任報考崗位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五)年齡條件:報考電視新聞記者崗位,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電視播音員(主持人)崗位,30周歲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專業(yè)條件:中文類、新聞類、播音(主持)專業(yè),具有3年以上縣本級以上電視新聞采編播工作經(jīng)歷者專業(yè)不限。
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尚未終結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guī)的;
5、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未滿服務期的;
6、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環(huán)節(jié)和程序,擇優(yōu)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5年9月1日—9月10日(雙休日除外)。
3、報名地點:寧都縣梅江鎮(zhèn)博生西路33號廣電大樓四樓。
4、咨詢電話:0797——6817726。
5、報名要求: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須持以下證件、資料:(1)《寧都縣公開招聘電視新聞專業(yè)技術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簿、計劃生育情況證明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3)有3年以上縣本級以上電視新聞采編播工作經(jīng)歷者還須提供所在工作機構出具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4)機關事業(yè)單位及國企正式人員報考應出具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推薦書(介紹信);(5)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5張。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同時報考電視新聞記者、電視播音員(主持人)2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縣公開招聘電視新聞專業(yè)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發(fā)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9月17日—9月18日)。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不誠信報考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三)組織考試
電視新聞記者崗位考試方式:筆試、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均按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電視播音員(主持人)崗位考試方式:綜合測試。
各崗位開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達到該比例,則按比例調整招聘計劃數(shù)。若電視播音員(主持人)崗位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且電視新聞記者崗位報考人數(shù)達到15人(含)以上時,則電視播音員(主持人)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調至電視新聞記者崗位招聘計劃(即電視新聞記者崗位招聘計劃為5名)。
1、電視新聞記者筆試
(1)筆試日期:2015年9月19日。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電視新聞記者崗位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主要測試電視新聞稿件的采寫能力,滿分為100分。
(4)公布筆試成績:按電視新聞記者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1:2,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電視新聞記者崗位入闈面試人員。
2、電視新聞記者面試
(1)面試日期:2015年9月26日。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電視新聞記者崗位面試通知書》。
(3)面試形式:
電視新聞記者崗位面試采取實踐操作能力測試的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拍攝、采訪、寫稿等能力,滿分為100分。
3、電視播音員(主持人)綜合測試
(1)測試日期:2015年9月27日。
(2)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電視播音員(主持人)綜合測試通知書》。
(3)電視播音員(主持人)崗位綜合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現(xiàn)場應變和文字組織能力及上鏡播報稿件能力(形象氣質、音色音準、畫面效果、播音技巧等),滿分為100分。
4、電視記者崗位面試成績和電視播音員(主持人)崗位綜合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5、加分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享受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
(1)具有國家頒發(fā)的新聞采編或播音員(主持人)從業(yè)資格證或記者證或主持人證的,加1分。
(2)具有所報崗位初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初級加1分,中級以上加2分。
(3)獲市級及以上宣傳、新聞出版廣電部門頒發(fā)的電視作品獎或新聞獎的,市級加1分,省級以上加2分。
加分情況與考試成績一同公布、公示。
6、考試總成績計算
電視新聞記者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 +加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電視播音員(主持人)崗位考試總成績=綜合測試成績+加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四)入闈體檢
在電視記者崗位面試成績和電視播音員(主持人)崗位綜合測試成績不低于60分考生中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入闈體檢人員。若考生同時入闈2個崗位體檢,則考生必須自主選擇其中1個崗位,另1個崗位再依次按總成績確定入闈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如最后一名總分出現(xiàn)2人(含)以上相同時,按以下順序優(yōu)先確定參加體檢:
1、面試成績(或綜合測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2、職稱高者優(yōu)先;
3、學歷高者優(yōu)先。
(五)考核政審
1、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對象,由縣公開招聘電視新聞專業(yè)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考核。考核內容主要以擬錄用人員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計劃生育情況、遵紀守法情況、工作能力等為主要內容,采取函調或實地調查方式進行,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2、對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政審等原因造成的缺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錄聘
1、體檢、政審合格后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錄聘的,將擬錄聘名單報縣政府批準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符合條件的在職在編人員辦理調動手續(xù),其他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擬錄人員超過規(guī)定時間7個工作日仍未辦理錄聘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開展遞補人員工作。
2、錄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納入所在單位編制管理,試用期6個月,一經(jīng)聘用,在錄聘單位服務期限不得少于5年,5年后方可申請調動。
寧都縣公開招聘電視新聞專業(yè)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