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社區(qū)矯正社會工作者和專業(yè)性人民調解委員會記錄員隊伍建設,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就業(yè)崗位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與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政府購買就業(yè)崗位人員共4名。其中,社區(qū)矯正社會工作者2名,專業(yè)性人民調解委員會記錄員2名。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公道正派,事業(yè)心和責任心強;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專及以上學歷。
三、招聘對象
磐安籍需就業(yè)人員。
四、報名
1、報名時間:
2015年8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
磐安縣司法局政治處(縣政府綜合樓一樓)。
3、報名方法:
(1)持本人畢業(yè)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原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報名;
(2)報名者應如實填寫報名表一式二份,提供二寸免冠近照2張;
(3)資格審查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證到磐安縣司法局政治處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法。
1、筆試。報考人員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后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試卷滿分為100分。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筆試時間:2015年9月5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縣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培訓教室(磐安縣城振興街55號)。
2、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的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如筆試成績相同,成績相同者均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與聘用
體檢、考察、聘用工作由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縣司法局組織實施。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40%和60%),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確定體檢對象。如最后一名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修訂后)執(zhí)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并在“磐安人才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
體檢、考察有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七、聘用待遇
所聘人員待遇按政府購買崗位相關政策執(zhí)行。
八、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兩公開一監(jiān)督”的原則,嚴格掌握條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做到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禁徇私舞弊。對違反紀律的人和事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2、公開招聘過程中相關信息指定“磐安縣人才網(wǎng)”(www.parcsc.com)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為:84668901,84661822。舉報電話為:84662946。
對本公告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本公告發(fā)布后3日內提出。
3、本公告由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司法局負責解釋。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縣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