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隨州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和《隨州市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司勤人員安置方案》以及縣委常委會研究意見,為保障我縣縣直機關綜合執(zhí)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公務用車正常運行,結(jié)合隨縣實際,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范圍
隨縣機關工勤編制司勤人員、“以錢養(yǎng)事”經(jīng)費指標司勤人員;隨縣不再保留公務用車單位原自行聘用的司勤人員和保留公務用車單位未競聘上崗的自行聘用司勤人員。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用工性質(zhì)
1、崗位:隨縣縣直機關綜合執(zhí)法應急用車保障中心司機
2、人數(shù):10人
3、用工性質(zhì):勞務派遣
三、招聘條件
1、男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取得C1及以上駕照,具有3年及以上駕齡,在我縣黨政機關、參公管理以上事業(yè)單位工作2年以上,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記錄;
4、駕駛技能嫻熟,具有汽車日常保養(yǎng)和排除簡單故障的能力;
5、工作認真負責,服從安排,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服務意識、保密意識,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yè)心,嚴格遵守交通法律、規(guī)則;
6、無違法、違紀記錄(由綜治部門開具證明)。
四、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24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隨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公車管理科(隨縣縣委縣政府綜合大樓951室)
3、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者需攜帶:①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等證件及復印件1份;②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及個人表現(xiàn)證明(必須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③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照片4張。
五、招聘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采用公開條件、公平考試、擇優(yōu)上崗等方式確定上崗人員。
(一)筆試。筆試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交警大隊共同組織,縣監(jiān)察局監(jiān)督。筆試采取上機考試的形式進行,主要考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駕照考試科目一內(nèi)容),總分100分;最低分數(shù)線為90分,低于90分不得進入實際操作測試。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實際操作測試。實際操作測試安排在筆試后進行,所有參加筆試人員得分90分以上(包括90分)的均參加實際操作測試,實際操作測試按駕考科目二進行,考場設在考試中心,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交警大隊共同組織實施,縣監(jiān)察局監(jiān)督。
(三)綜合成績折算。綜合成績按照筆試40%、實際操作測試60%的比例折算,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第三位四舍五入,綜合成績在隨縣人民政府網(wǎng)進行公示。
(四)體檢。筆試、實際操作測試結(jié)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費用由考生自行負擔。
(五)考核。隨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主要考核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遵紀守法等情況。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從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己撕腕w檢合格的,確定為擬招聘人員,名單在隨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聘用?疾鞂0嘁罁(jù)筆試、面試、考核體檢情況與用人單位商定上崗人員。上崗人員一律實行勞務派遣管理,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合同期三年。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工資:月底薪2000元+補助;試用期滿月工資在3000元左右。具體工資及五險標準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和縣財政局另行制定。
聯(lián)系人:黃駿
聯(lián)系電話:0722-3567635
隨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