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我區(qū)編外人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人員,特制定簡章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2023年揚州市江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外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后)中各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江都區(qū)戶籍(或已領取居住證的人員,在江都有固定住所),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8月期間出生);
(六)符合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與本單位工作人員,參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存在回避關系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的人員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單位、招考崗位條件
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2023年揚州市江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外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
揚州市江都區(qū)人社局門戶網站
(http://www.jiangdu.gov.cn/jdqxxgk/index.shtml?lmid=bmxxgkzn&bmcode=1132108801444901X4);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招聘過程中將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應聘人員須認真落實防疫動態(tài)最新要求。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報名采用現(xiàn)場方式進行,F(xiàn)場報名時,應提供報名表、2寸藍底照片2張、江都區(qū)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江都區(qū)居住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以及崗位條件要求的材料,如:畢業(yè)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明、黨員證明材料(中共正式黨員證明材料,黨員證明信、黨員證、入黨志愿書,三者之一即可),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2年工作經驗可累計(提供社保繳費記錄證明)。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最遲可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如在上述規(guī)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報名時間:2023年2月6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揚州市江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浦江路85號一樓人力資源市場大廳)
報名咨詢電話:0514-80805810
2.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年齡、學歷、專業(yè)等報名信息,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等。
(2)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本簡章及其《崗位簡介表》,弄清具體規(guī)定,遵循相關要求,準確選報崗位。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崗位簡介表》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4)本次招聘不限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的崗位,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有關情況,及時在江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3.資格審核
招聘單位根據本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崗位所需條件,依據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
4.領取筆試準考證
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應于筆試前3日內到揚州市江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教育科(江都區(qū)浦江路85號)領取筆試準考證。
聯(lián)系電話:0514-80330321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主要考核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采用百分制計分。
筆試時間:2023年2月25日。
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筆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居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面試人選確定
由招聘單位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各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四)面試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考生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復習教材(輔導用書),不組織、也不指定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五)體檢
符合上述“(四)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
按其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由招聘單位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該成績仍然相同,則另行增加筆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按有關規(guī)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guī)定組織實施。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xiàn)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結束后,由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揚州市江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用人單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最低服務期3年,試用期6個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由本人負責處理。聘用后應當服從崗位安排,工資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繳納五險一金,今后按政策性增長機制落實工資、福利。
(九)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結束后一年內,如發(fā)生聘用人員流失情況,可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由揚州市江都區(qū)紀委監(jiān)委派駐區(qū)政府辦紀檢組全程參與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4-80804190
五、本簡章由揚州市江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3年揚州市江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外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xls
附件2:2023年揚州市江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外人員報名表.docx
揚州市江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