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仁縣教育事業(yè)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組〔2015〕42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6年安仁縣教育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第二次公開招聘全額事業(yè)編制教師30名,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教師30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安仁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anrenzf.gov.cn/gov/anren.cms)、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在1980年8月9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副高級職稱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即1975年8月9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含第二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學歷)。
(3)報考專業(yè)參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專科)專業(yè)目錄(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專業(yè)目錄(2012年)》和《2015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填寫。
(4)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教師資格證可暫不要求,但需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否則不予以轉正定級,并解除聘用合同。
(5)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2016年安仁縣教育事業(yè)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郴州市范圍內(含縣市區(qū))在編在崗教職工和已招聘且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6、郴州市范圍內(含縣市區(qū))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已列為擬聘用人員名單的人員;
7.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提前填寫并打印附件2《2016年安仁縣教育事業(yè)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
2.報名時間。現(xiàn)場報名及繳費時間均為2016年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報名地點:報名地點設在安仁縣人社局二樓大廳(安仁縣日光路54號,安仁大市場內)。
4.報名流程
(1)資格初審。由安仁縣人社局和安仁縣教育局負責報考資格初審。報考人員需向初審單位提交打印的《2016年安仁縣教育事業(yè)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張(同底,背后寫好崗位和姓名);在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員報考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所有學歷還須提供“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詢打印的學歷查詢信息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資格復審。安仁縣人社局工作人員負責報名資格復審。
資格審核工作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一旦核實,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資格。
(3)憑審核通過的《2016年安仁縣教育事業(yè)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90元/人交納報名費、開具發(fā)票,完成報名。
報名繳費后,除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招聘計劃外,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和報考崗位。
5.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于2016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在安仁縣人社局二樓大廳領取準考證。
6.注意事項
(1)公開招聘考試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報名應聘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無法開考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2)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的崗位,將于8月17日在指定官方網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前往安仁縣人社局二樓大廳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憑有效身份證和報名繳費發(fā)票退還報名費,逾期不再辦理改報和退費。8月19日將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