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溪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納溪區(qū)2016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我區(qū)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104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的人員。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其他報考者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huán)節(jié)或不予聘用,且責任自負。2017年8月1日之后畢業(yè)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開考試招聘的對象。
(二)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學歷以畢業(yè)證書記載為準;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
4.年齡:1980年11月3日—1998年11月3日期間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編碼2016223023的崗位,在納溪區(qū)公辦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10年及以上(截至2016年11月3日)的在崗(截至2016年10月25日)代課教師,年齡可放寬至1970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5.截至資格審查時,報考者是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占編人員的,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6.符合有關回避規(guī)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5.現(xiàn)役軍人。
6.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二、報名及繳費
本次公招考試實行網絡報名和網上繳費。在網絡報名時只審查照片質量,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是在筆試后、面試前?忌趫竺麜r務必注意崗位條件和要求,特別是“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對照自身情況選擇報名。若所學專業(yè)名稱與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不一致的,請先撥打政策咨詢電話咨詢,不符合條件者請勿報考。
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面試前的現(xiàn)場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公示結束后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對于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均要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網絡報名時間:2016年10月31日9:00至11月3日24:00。
(一)網絡報名
報名網站為瀘州人事考試網(www.lzrsks.gov.cn)。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崗位?忌卿泩竺W站,認真閱讀“公告”等相關信息,了解招考崗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忌淳W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切記注冊用戶名和密碼),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忌鷦毡胤磸秃藢嶋娫、郵箱、單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則若發(fā)生錯漏等情況均由考生自行負責。報名信息表上的各項內容,為便于招聘單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況,不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3.上傳相片。報名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證件照。
4.相片審查。審查時間為2016年11月1日9:00至11月4日17:00。相片審查不合格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重新上傳照片。
(二)網上繳費
相片審查合格的考生須及時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網上繳費結束時間為2016年11月5日24:00。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網絡報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減免考務費的考生,于2016年11月4日17:00前在工作時間到納溪區(qū)人社局考試中心(聯(lián)系電話:0830-4212407, 地址:納溪區(qū)政府大院人社局310辦公室)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