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2012年公開選聘九龍學校、萬和實驗學校、桃洪鎮(zhèn)中心學校初中、小學教師補充公告
為更好地做好隆回縣2012年公開選聘教師工作,經集體研究決定,現就有關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及要求
(一)思想、工作表現好,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二)工作年限:凡報考者須是在本縣除桃洪鎮(zhèn)以外鄉(xiāng)鎮(zhèn)連續(xù)工作五年以上的在編在崗教師。
(三)學歷:報考者必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四)教師資格證要求:
1、報考小學語文、數學崗位的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崗位的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報考小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崗位和初中教師崗位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才能報考:
(1)、具有與報考學科相同的專業(yè)學歷;
(2)、以報考學科公開招考進入教師隊伍;
(3)、具有與報考學科相同的教師資格證。
(五)報考有關規(guī)定
1、報考者根據自身條件限報初中或小學相應一個崗位,根據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學校。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須現在小學崗位連續(xù)工作兩年以上,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須現在初中崗位工作;因工作需要初中教師安排到小學任教不滿兩年的可報考初中崗位。
2、中學教師到小學跨鄉(xiāng)鎮(zhèn)支教過兩年及以上者,根據第(四)點教師 資格證的要求,可報考小學崗位。
3、高中教師可根據第(四)點教師資格證的要求,報考初中相應崗位。
二、報名時間:2012年7月11日— 7月15日18:00止。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筆試時間及地點:2012年 7月20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2012年 7 月19 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縣教育局人事股。
三、原已報名的人員可在報名期限內按補充公告的條件修改或重報報考崗位。
隆回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隆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隆 回 縣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