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fā)〔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guī)定,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縣、鄉(xiāng)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應聘人員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報名成功后于8月7日帶證書原件到和平縣教育局進行加分資格審核。現場審核時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注意:報名時請勾選“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選項為“是”)。
8.我縣臨聘教師加分政策:
截至2020年7月20日,在職在崗的縣內聘請臨時教學人員,思想表現良好,教學成績在學校統(tǒng)一教學檢查中中等以上,報名成功后于8月7日帶《和平縣臨聘教師加分申請表》(附件4)到和平縣教育局進行加分資格審核,F場審核時未提供《和平縣臨聘教師加分申請表》的視為放棄加分。審核合格者,在筆試原始成績上加分,每年教齡加0.5分,累計總分不超過3分(連續(xù)教齡)。
以上相關材料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和平縣教育局統(tǒng)一審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能進入面試)。材料提交時間以信息通知為準。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和平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三)面試
1.面試采用說課的形式,主要測試應聘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和必備的口頭表達、舉止儀表等。
2.面試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原件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
3.面試結果實行合格制,評委組當場評定面試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崗位擬聘人數最后一位出現同分情況時,以筆試的客觀題成績高分者確定進入體檢。
4.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和平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從面試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現棄權情況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是否在同崗位面試結果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guī)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及體檢醫(yī)院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經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考察的,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是否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和平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eping.gov.cn/)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公示中發(fā)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二)被聘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三)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人員為事業(yè)單位財政核撥編制,執(zhí)行國家、省、市事業(yè)單位工資福利制度。本次聘用的人員,分配到縣城學校及各鎮(zhèn)中小學任教,不服從調配者,取消錄用資格。凡聘用人員必須在所安排的單位、鄉(xiāng)鎮(zhèn)服務5年以上方可申請工作調動。
七、線下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防疫指南
根據廣東省《關于有序恢復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線下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應聘人員須自公告發(fā)布日起在小程序“粵省事”(附件5掃描注冊登記)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粵方式等情況。同時在線下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當天將填寫好《健康調查登記表》(附件6,需簽名)交給招聘工作人員。持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的考生,方可參加線下公開招聘活動。所有考試有關人員在進入公開招聘線下工作場所時,均應出示考試當天止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接受體溫檢測,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如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按《通知》規(guī)定不得進入考試現場。排隊等待掃碼時,每位人員應保持1米以上距離,考場區(qū)域內不能扎堆聚集,考試結束后應立即離場。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凡弄虛作假或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取得聘用資格者,不論何時發(fā)現,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舉報或投訴電話:0762-5687062(和平縣教育局紀檢組)。
(四)本公告由和平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2-5633786(和平縣教育局人事股)。
1、和平縣教育系統(tǒng)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表.xls
2、和平縣教育系統(tǒng)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考指南.docx
3、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4、和平縣臨聘教師加分申請表.xls
5、“粵省事”粵康碼使用手冊.docx
6、健康調查登記表.xls
和平縣教育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