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其他報名者應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等。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或相應專業(yè)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在職人員特別是在職中小學教師報名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前述同意報考的材料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如在上述規(guī)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復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向揚州市教育局進行陳述、申辯。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請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方式的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課堂教學素養(yǎng),考核以微型課堂教學和現場答辯的形式進行。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面試地點設在揚州市區(qū)。面試時間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提前15日在揚州教育網(http://jyj.yangzhou.gov.cn/)、揚州大學附屬中學網站(http://www.ydfz.net/)等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給予關注,逾期者責任自負
本次考試(面試)不指定復習教材(輔導用書),不組織、也不指定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資格復審通過人數超過崗位招聘計劃20倍的,將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具體內容另行公告。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應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需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四)體檢
符合上述“(三)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揚州大學附屬中學統一組織,按有關規(guī)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和揚州市教育局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guī)定組織實施,市教育局統籌負責。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揚州市教育局會同揚州大學附屬中學按規(guī)定在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guī)定權限、程序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在聘用資格備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人員須提供學位證書、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資格備案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揚州市教育局和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自謀職業(yè)。聘用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堅持招聘政策、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面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514-80978061。邀請市紀委市監(jiān)委等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jiān)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市紀委監(jiān)委第十一派駐紀檢組0514-87370665,市教育局黨廉辦0514-87361122。
六、本簡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本簡章由揚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7342182 、 15952703885
0514-87318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