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由各縣(市)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地點通過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沈陽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發(fā)布。因體檢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因個人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體檢的人員取消擬聘資格。
(五)涉罪信息查詢和考察
按照《關于印發(fā)<教職員工入職查詢辦法(試行)>的通知》(遼檢會字〔2019〕8號)要求,由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入職前涉罪信息查詢,因涉罪信息查詢不合格而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由各縣(市)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jù)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通過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沈陽市教育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xù)。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先上崗、后考證”的應聘人員,須在入職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在入職一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發(fā)現(xiàn),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單位。
相關單位和人員要嚴肅招聘工作紀律,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體檢醫(yī)生等凡與應聘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按有關規(guī)定實行回避。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出現(xiàn)違法違紀行為,都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政策待遇
1.特崗教師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時間不少于5年。在所聘用學校任教滿5年后方可流動。嚴格服務期管理,各部門、各單位不得借調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
2.特崗教師取消見習期、提前定職定級。
3.特崗教師的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學教師標準執(zhí)行。
4.納入“特崗計劃”的教師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兩者不兼得。工作滿兩年的特崗教師,經公示無異議后,其所申領的國家助學貸款由政府按計劃代為償還;工作滿四年、未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shù)奶貚徑處,經公示無異議后,其學費由政府按計劃返還。
七、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沈陽市202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疫情防控事項須知》(附件3),并嚴格按照須知要求參加考試,考試當天上交《應聘人員健康狀況承諾書》(附件4)。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應聘人員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并及時關注相關網站的公告信息,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能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xù)等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4.根據(jù)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對異常試卷進行甄別。凡被認定為抄襲、協(xié)助抄襲的,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咨詢電話
(一)招聘政策、報名條件及資格審查咨詢電話:
1.新民市教育局:024-87503248
2.康平縣教育局:024-87338030
3.法庫縣教育局:024-87105513
(二)技術支持電話:024-67851648
(三)筆試考務電話:
沈陽市考試院:024-67851639、67851641、67851677
(四)紀律監(jiān)督電話:
1.新民市人社局:024-87852752
2.康平縣人社局:024-87343537
3.法庫縣人社局:024-87122383
(五)電話咨詢時段: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
1.2020年沈陽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崗位信息表.xlsx
3.沈陽市202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疫情防控事項須知.doc
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沈陽市教育局
沈陽市考試院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