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筆試內容:
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崗位筆試內容為湖南省現行相應科目的小學、初中和高中通用教材內容。其他崗位筆試內容為湖南省現行相應科目的小學和初中通用教材內容。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初定4月24日,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4.筆試成績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和“漣源教育”官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四)審核加分
加分項目和分值如下:
1.近三年內(2018年9月1日至報名當日)由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業(yè)務主管部門組織的教學比武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分、5分、4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分、3分、2分;婁底市級一、二等獎,分別加2分、1分;漣源市級一等獎加1分。錄播課比賽獲國家級、省級一、二、三等獎的折半加分。“一師一優(yōu)課”評選獲部級優(yōu)課、省級優(yōu)課、婁底市級優(yōu)課分別加3分、2分、1分。該類限加最高分一次,不重復和累計加分,且與報考學科相符。
2.近三年內(2018年9月1日至報名當日)獲國家、省、婁底市、漣源市級的勞動模范、師德標兵、最美教師、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校長、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優(yōu)秀班主任、記功等榮譽稱號的,按獲獎級別分別加6分、5分、3分、2分。該類限加最高分一次,不重復和累計加分。本市級取得的榮譽只限兩辦(政府辦、市委辦)及以上頒發(fā)的榮譽;漣源市以上部門頒發(fā)的榮譽等同下級政府頒發(fā)的榮譽。
3.近五年內(2016年9月1日至報名當日)經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業(yè)務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課題研究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分、5分、4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分、3分、2分;婁底市級一等獎加2分。多人參與者,省級及以上課題應排名前3位、婁底市級應排名前2位。該類限加最高分一次,不重復和累計加分,且與教育教學工作有關。
筆試成績和加分形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和“漣源教育”官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五)資格復審
根據各學校的選調計劃數分崗位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選調對象,如最后一名擬選調對象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按以下順序優(yōu)先確定擬選調對象:①筆試成績高者;②學歷層次高者;③實際教齡長者;④年齡大者(以檔案年齡為準);⑤兩地分居(夫妻一方在城區(qū)或三辦的行政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如還相同,提交漣源市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由市教育局會同紀委監(jiān)委、政法委等相關部門對擬選調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包括選調資格條件、加分項目、遵紀守法、廉政情況等內容。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擬選調資格。
(六)公示
資格復審合格后,擬選調對象名單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和“漣源教育”官方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對發(fā)現、舉報且經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或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選調資格,從相應崗位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期后出現上述情況的,取消擬選調資格,該崗位不遞補。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教師憑調令與原單位辦理好工作、住房等交接手續(xù)后,方可到新單位報到上班,由用人單位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選調教師原則上聘用到選調學校對應學段、學科和崗位,若選調學校對應崗位無職數,則高職低聘,如不服從則取消選調資格,退回原單位。一經聘用,在所聘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得少于5年。
六、組織領導
本次選調教師工作在漣源市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漣源市教育局、漣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漣源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漣源市財政局具體負責選調工作的組織實施,全程接受漣源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監(jiān)督。
七、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需做好防疫期間自我防護。進入報名、考試、等現場時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碼,健康碼顏色必須是綠色,并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配合做好體溫測量。
(二)本次公開選調過程中筆試、資格復審等各階段時間安排及相關通知、調整、補充等事項,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和“漣源教育”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告,報考人員需及時查看網站。因報考人員不及時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時參加選調工作相關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三)報考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需主動告知漣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擬聘人員在收到通知后15天內未到選調單位報到上班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如擬聘對象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市的選調考試。
八、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要嚴格遵守選調紀律,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等要真實準確齊全,不得弄虛作假。凡在公開選調過程中發(fā)生違紀違規(guī)的,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二)報考人員所在單位要嚴格把好審查關,認真審查報考人員資料,慎重簽署審查意見,確保報考資料真實、準確。如單位在審查過程中不負責任、弄虛作假,將追究單位相關領導人員責任。
(三)回避制度參照《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和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
九、本公告由漣源市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漣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0738-4451826)
舉報電話:漣源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 (0738-4451178)
附件:
2021年漣源市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docx
2021年漣源市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xls
漣源市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