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解決新城區(qū)師資力量不足問題,經研究,并報市編委、人社局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F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與方法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嚴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與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小學教師15名。
語文3名,數學3名,英語1名,物理1名,計算機專業(yè)1名,音樂2 名(聲樂、舞蹈各1名),體育2名,美術2名。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未就業(yè)的普通高校國家計劃內統(tǒng)招的全日制師范類或持有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類本科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熱愛教育事業(yè),能夠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本科以上學歷畢業(yè)生須是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5、身體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規(guī)定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截止時間為2011年7月31日),參加國家“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2009、2010年按省特崗計劃考試錄取的“特崗教師”;
2、已在勞動人事部門辦理過招聘錄用手續(xù)的人員;
3、曾被開除學籍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未作出結論的;
5、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的;
6、其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四、 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2011年8月25日,在平頂山日報、平頂山晚報發(fā)布公告,同時在新城區(qū)網(http://www.pdsnc.gov.cn/ )平頂山市人事人才網(http://www.pdsjob.cn/ )網址發(fā)布招聘簡章,公示7天。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26日至9月6日
2.報名地點:市新城區(qū)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服務中心(市新城區(qū)管委會院內) 聯系電話:0375—2667682 2667898
3.報名材料: 報名時須帶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所在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就業(yè)報到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暫無就業(yè)報到證的,需提供高校加蓋公章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A4紙)各一份、近期一英寸免冠照片3張。
4、報名要求:
(1)應聘者按照《招聘簡章》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考,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學科之間不能兼報;
(2)報名時填寫《新城區(qū)2011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報名表》一式2份(相關證件復印件附后),經資格審查確認后存放報名處。
(3)學歷確認:采取網上認證辦法,或者提供有河南省學歷畢業(yè)證書認定機構的確認證明,方可確認應聘者的學歷。
(4)本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開始,且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應聘者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如有隱瞞、提供虛假注冊信息或提供不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證件者,一經發(fā)現,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3年內不準參加新城區(qū)組織的各類招聘考試,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全部承擔。
(5)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新城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領取《準考證》。
(三) 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形式: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內容:教材教法、新課程理論、教育心理學、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等教育教學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公共基礎知識等。滿分100分。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學科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必須通過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在新城區(qū)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時,應聘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就業(yè)報到證原件。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1) 組織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學科知識、教師基本素養(yǎng)、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滿分為100分。
(2)面試以試講方式進行,教師試講內容為平頂山市小學現行秋季教材。
(3)面試時間15-20分鐘。成績當場公布。
3、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
1 確定體檢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數按學科崗位設置數的1:1確定。若出現體檢不合格者,按總成績分學科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和相關程序依次遞補。
2 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政審
對擬聘人員組織政審。
(六)確定聘用
新城區(qū)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考試、體檢政審結果,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對擬聘用公示結果無異議人員予以聘用。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簽訂聘用合同,享受正式教師待遇。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375-2667667。
六、附則
本《簡章》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新城區(qū)2011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報名表 (下載)
新城區(qū)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