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縣柏溪小學校2015年公開選聘教師初選方案
根據(jù)《宜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賓縣教育局2015年縣城公辦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相關(guān)規(guī)定,結(jié)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初選方案。
一、組織領(lǐng)導
成立柏溪小學校2015年公開選聘教師初選工作領(lǐng)導組。領(lǐng)導組負責教師選聘的領(lǐng)導和組織實施工作。
領(lǐng)導組下設辦公室和學科考評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行政辦公室,負責初選的具體事務性工作。學科考評組臨時組建,負責選聘的學科考評工作。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報名時間從公告之日起到2015年5月3日18:00止。具體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若須在非上班時間報名,請?zhí)崆半娫捖?lián)系。)
(二)報名地點:柏溪小學行政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7828002,18383198082;聯(lián)系人:鄭老師。)
(三)報名時須交以下材料:
除交驗《公告》要求提交的材料外,還需交驗以下材料(《教師資格證書》要交原件,其余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1)“柏溪小學2015年公選教師考核評分表”(此表見本方案附件,請報名者先完善電子文檔后再打印);(2)2015年宜賓縣縣城公辦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1份;(3)有關(guān)任教工作經(jīng)歷的有效證明材料,包括近三年以來任教層次、年級、學科及教學年限等1份(教學年限計算以縣教育局公告為準);(4)身份證復印件1份(身份證丟失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身份證者應提供當?shù)嘏沙鏊鼍叩馁N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蓋了騎縫章的證明);(5)畢業(yè)證復印件1份;(6)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7)職稱證書復印件1份;(8)各類榮譽稱號證書和獲獎證書以及其他相關(guān)材料復印件1份(此類材料除教科研獲獎不限時間外,其余材料起止時間為2010年9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 ,以發(fā)證或發(fā)文件日期為準。若獲獎沒發(fā)證書,要有獲獎文件復印件或發(fā)文機關(guān)名稱、文件名稱、文件編號、本人姓名所在頁碼)。
所交材料復印件須按上述順序依次迭放,裝訂成冊,并將所有材料按照目錄順序放進檔案袋內(nèi)(原件驗證后,經(jīng)辦人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和姓名)。
所提供的各種材料必須真實,一旦查出弄虛作假即取消報名資格。
三、初選辦法及程序
初選總成績?yōu)?00分,主要采用考核、試講、才藝展示等方式進行。其中考核20%、試講60%、才藝展示20%。
(一)考核
對“師德”、“安全”實行一票否決,凡在工作期間因師德問題和安全責任事故被中心校及以上通報者,一律取消資格。
根據(jù)參選教師所交的材料進行考核評分,同一主題或者內(nèi)容只記最高級別,若沒有證書則要文件復印件或發(fā)文機關(guān)名稱、文件名稱、文件編號、本人姓名所在頁碼。
考核總分為100分。具體考核內(nèi)容如下:
1.榮譽稱號(15分,未列舉的榮譽稱號不計分)
(1)骨干教師(含培養(yǎng)人選):縣級6分,市級8分,省級10分。
(2)特級教師15分。
設榮譽稱號考核得分為a,a=15*(個人得分/該科該項最高分)
2.教學業(yè)績(45分,未列舉者不計分)
考核選聘教師2010年9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間(以發(fā)證日期或文件時間為準),參選學科所獲得的經(jīng)教育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各級教學質(zhì)量等級獎。各等級獎加分情況如下:
等級 |
縣級 |
市級 |
省級 |
一等 |
14分 |
16分 |
18分 |
二等 |
13分 |
15分 |
17分 |
三等 |
12分 |
14分 |
16分 |
教學等級獎如果是以名次發(fā)獎,則1至2名為一等,3至5名為二等,6名及以后為三等。
非參選學科所獲得的經(jīng)教育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各級教學質(zhì)量等級獎按以上標準折半計分。
設教學業(yè)績考核得分b,b=45*(個人得分/該科該項最高分)
3.優(yōu)質(zhì)課大講賽、主題班隊活動獲獎加分(30分,未列舉者不計分)
考核選聘教師2010年9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間本人參加參選學科學科大講賽(含說課比賽)、主題班會課大賽獲獎情況。各等級(以發(fā)證公章單位為準)獎加分情況如下:
等級 |
縣級 |
市級 |
省級 |
一等 |
10分 |
12分 |
14分 |
二等 |
8分 |
10分 |
12分 |
三等 |
6分 |
8分 |
10分 |
如果是以名次發(fā)獎,則第1名為一等,第2至3名為二等,第4至6名為三等。
參加非參選學科學科大講賽(含說課比賽)獲獎按以上標準折半計分。
設優(yōu)質(zhì)課考核得分c,c=30*(個人得分/該科該項最高分)
4.教科研課題加分(10分,此項不限取得此榮譽時間)
等級 |
縣級 |
市級 |
省級 |
國家級 |
一等 |
5分 |
7分 |
9分 |
10分 |
二等 |
4分 |
6分 |
8分 |
10分 |
三等 |
3分 |
5分 |
7分 |
10分 |
設教科研考核得分d,d=10*(個人得分/該科該項最高分)
設考核得分為A,A=a+b+c+d
5.確定參加試講人員
(1)辦法:以考核得分從高到低,按1∶4(若符合條件人數(shù)達不到1:4,則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和才藝展示人員(若最后1名出現(xiàn)并列分數(shù),則一并進入試講)。
(2)考核入圍參加試講和才藝展示人員名單,于5月8日下午6:00前在柏溪小學公示。
(二)試講
考核入圍者,參加由柏溪小學校組織的試講和才藝展示。在縣人社局、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機關(guān)的指導監(jiān)督下,學校聘請有關(guān)專業(yè)人士組建學科考評組,考評組由7人組成,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試講進行考核評分?偡譃100分。
1.試講內(nèi)容為:現(xiàn)行小學一至六年級教材。
2.試講課題由試講者在試講前一個小時抽簽確定。課題確定后,進行一個小時獨立備課準備。
3.試講時間為15分鐘。
設試講得分為B。
(三)才藝展示
1.試講結(jié)束后,由考評組安排試講者進行才藝展示,才藝展示所需器材除鋼琴、風琴外,其余器材由選手自帶。時間為5分鐘。
2.考評組對才藝展示進行評分。總分為100分。
試講、才藝展示時間安排:2015年5月15日下午5:00到柏小辦公室領(lǐng)取《試講證》;5月16日,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柏小指定地點參加試講和才藝展示。
設才藝展示得分為C。
(四)初選成績公示和參加筆試人員的確定
1.初選總成績=A/此項最高分*20+B/此項最高分*60+C/此項最高分*20。
2.按初選綜合得分排序進行公示(于初選結(jié)束的第二天在柏小張榜公示)。
3.按1∶3的比例確定筆試人員,初選最后一名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筆試。
四、領(lǐng)取所交《教師資格證書》時間:選聘上的人員于2015年9月1日領(lǐng)取,其余人員可在確定不再進入下一選聘程序當天或第二天領(lǐng)。ㄗ钸t5月份領(lǐng)取完畢)。所交復印件概不退還。
五、本方案由柏溪小學校負責解釋。
柏溪小學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