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縣編辦、人社局、教育局、紀檢委共同組織,委托具有公開招考資質的機構具體實施?荚嚪止P試及面試。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1、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2月21日上午9:00—11:00。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和時事政治等,滿分為100分。
2、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2016年2月23日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依崗位按1:2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并在縣政府網站(http://www.zd.gov.cn)、縣教育局網站(http://www.zdjyw.net.cn)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復審地點。
3、資格復審
2016年2月25日至2月28日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筆試準考證和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經資格復審,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及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按成績高低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不上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4、面試
(1)經復審合格者確定為面試人選
2016年2月29日在縣政府網站(http//www.zd.gov.cn)、縣教育局網站:http//www.zdjyw.net.cn)公布面試人員名單。2016年3月1日至3月3日由考生登錄正定縣教育局網站自行打印《面試準考證》,具體面試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準考證》。
(2)面試內容和形式
面試包括說課和答辯兩方面內容,主要考察面試者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職業(yè)道德素質、心理素質、教育教學能力、分析問題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滿分為100分,其中,說課70分,答辯30分;時間為15分鐘,其中,說課12分鐘,答辯3分鐘。說課內容要按照報考學科規(guī)定的課程自行準備三節(jié)課,面試時全部提交評委,由評委組長指定其中一節(jié)說課,說課不使用多媒體、可攜帶說課稿。
(3)面試分組
根據進入面試人數、應聘崗位及時間需要,將相同或相近學科分為一組。面試當天考生集中封閉,按分組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時只報順序號,不報姓名和與本人身份有關的任何信息,如有違反,取消面試成績。
(4)打分及成績公布
每個面試組設7名評委,評委打分時應獨立打分,不評議、不串聯(lián);計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其他5名評委的平均分為該名考生最后得分。前3名面試考生面試完畢后,可暫停一下,評委進行一下溝通,以便更好掌握評分尺度。面試全部結束后將考生面試成績依崗位在考點進行張貼公布。
5、綜合成績公布
考生考試的綜合成績?yōu)椋汗P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面試工作結束后的當天,在縣政府網站(http://www.zd.gov.cn)、縣教育局網站(http://www.zdjyw.net.cn)依崗位公布考生的綜合成績。
五、體檢
1、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依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考生綜合成績如出現(xiàn)并列,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
2、體檢內容和辦法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業(yè)務能力等情況。
七、其他事項
1、對考試、體檢、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公布名單并公示7天。在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yè)流動、工資保險等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以及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3、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動放棄聘用的空缺崗位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4、咨詢電話。
正定縣教育局:0311—88022925
正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11—88022144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