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工程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福建工程學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舉辦的以工為主,涵蓋工、管、文、理、經(jīng)、法、藝等多學科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8名。根據(jù)《福建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輔導員崗位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其余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三、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www.fjrs.gov.cn)、福建工程學院人才招聘網(wǎng)站(http://www.fjut.edu.cn/570/list.htm)公開發(fā)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報名材料電子版打包壓縮后統(tǒng)一命名為:“應聘崗位代碼××—姓名”,并以“應聘崗位代碼××—姓名”為郵件主題發(fā)送至福建工程學院人才招聘指定郵箱(rczp@fj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包括:
(1)《福建工程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表應明確報考具體崗位,每人限報1個崗位);
(2)《福建工程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報名信息匯總表》;
(3)個人簡歷;
(4)身份證復印件;
(5)學歷學位復印件(2017屆畢業(yè)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復印件的,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件);
(6)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jīng)本人書面申請(報名時提交原件掃描件),福建工程學院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或工作經(jīng)歷等證明原件掃描件(如報考輔導員崗位所要求的黨員證明、擔任學生干部及任職起止時間證明或從事一年及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證明,報考07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報考01、04、05、09崗位所要求的研究生研究方向證明等)。
報考人員應對提供的材料負責,未能如實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jīng)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學校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報名費繳費通知、現(xiàn)場確認和考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公布在福建工程學院人才招聘網(wǎng)站(http://www.fjut.edu.cn/570/list.htm),請注意及時查詢。
五、考試
實際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fā)[2006]年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各崗位的考試辦法如下:
(一)專任教師(崗位01-06)、行政管理(崗位09)、專職輔導員(崗位10-15)考試辦法:
1.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內(nèi)容主要為綜合能力測試,側重考察從事職業(yè)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2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內(nèi)容為:專業(yè)業(yè)務能力、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個人素質、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合格線為70分。
3.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nèi)圆⒘械,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P>
(二)教學輔助人員(崗位07-08)考試辦法:
1.考試采取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內(nèi)容主要為綜合能力測試,側重考察從事職業(yè)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入技能測試環(huán)節(jié)。
2.技能測試:技能測試主要測試與該崗位工作相關的專業(yè)知識及綜合素質,通過實踐操作測試的形式進行。
3.面試:根據(jù)筆試、技能測試合計總分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內(nèi)容為:專業(yè)業(yè)務能力、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個人素質、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合格線為70分。
4.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技能測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nèi)圆⒘械模瑒t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P>
(三).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jīng)我校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延至體檢前提交。
(四)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關注福建工程學院人才招聘網(wǎng)站(http://www.fjut.edu.cn/570/list.htm)。
六、考核和體檢
1. 根據(jù)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2. 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納入學校事業(yè)編制,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學校同類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九、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大學新區(qū)學園路3號
郵 編:350118
電 話:0591-22863042,22863040
E-mail:rczp@fjut.edu.cn
十、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學校紀委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1-22863106。
附件:
1.福建工程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福建工程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報名信息匯總表
3.福建工程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福建工程學院人事處
2017年3月1日
1.福建工程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