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安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優(yōu)化人員結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fā)〔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經淮安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并報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4名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招聘教師54名(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和相關要求詳見《2016年淮安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yè)精神。
3.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含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其他考生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取得公告、《崗位表》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
4.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yè)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其中專業(yè)條件按類設置的,按《2016年淮安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zhí)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未被《目錄》收入的,經淮安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認定該專業(yè)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類別”在《目錄》中所列專業(yè)相近或相似的,即視為符合專業(yè)條件。
5.須取得教師資格且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五條的有關要求,其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一致。
6.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現(xiàn)役軍人、在讀非2016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發(fā)布公告
在淮安市教育局網(wǎng)站及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發(fā)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報名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條件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持《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證件照2張、《2016年淮安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于2016年1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淮陰師范學院第一附屬小學健康西路校區(qū)(淮安市健康西路33號)報名(咨詢電話:0517-83662485)。如本人到現(xiàn)場報名確有特殊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須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者相關材料。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由市教育局根據(jù)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繳納筆試費90元/人。如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shù)不足招聘實際崗位人數(shù)3倍的,則按比例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應聘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時間為2016年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
已繳費人員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11:00,憑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參加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一門,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的知識,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考試范圍和用書不限。
2.筆試時間:2016年1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忌殧y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淮安市教育局網(wǎng)站公布(網(wǎng)址:http://jyj.huaian.gov.cn/)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jù)參加同崗位筆試人員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面試)。若進入面試人數(shù)與實際招聘人數(shù)之比不足3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由市教育局對擬參加面試人員應聘資格進行復審。擬面試人選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如實提供符合應聘條件的相關材料。在職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教育教學工作證明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4),并且提供與單位簽訂的合同書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計算時間截止至2016年9月10日)。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應聘者(含自愿放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擬參加面試人數(shù)不足崗位實際招聘人數(shù)3倍的,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均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淮安市教育局網(wǎng)站上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3.面試方式:面試采用上課與答辯相結合形式。
①備課?忌鶕(jù)指定的教學內容,在指定地點和專用備課紙上獨立設計出教學方案。備課時間為1小時。②上課?忌鶕(jù)設計的教學方案進行上課,上課時間為10分鐘。評委根據(jù)考生上課內容和測試標準進行評價。③答辯。主要采用問答形式,由評委圍繞上課、相關專業(yè)理論知識與技能、教育教學改革發(fā)展動態(tài)等方面內容進行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答辯時間為5分鐘。評委根據(jù)答辯情況和測試標準進行評價。
4.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5.面試時間:2016年1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開始,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五)技能加試
1.報考幼兒園崗位(崗位代碼為09-11、34-36)的教師還須參加技能加試,報考其他崗位的教師不需要參加技能加試。
2.技能加試人選確定:面試結束后,凡參加面試且成績合格者,直接進行技能展示。
3.技能加試內容:彈唱、舞蹈、繪畫。
4.技能加試方式:
(1)彈唱:給定一個曲譜,現(xiàn)場彈唱;
(2)舞蹈:指定一個曲目,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編舞;
(3)繪畫:根據(jù)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考生自備繪畫工具。
考生完成彈唱和舞蹈后,集中進行繪畫。
5.技能加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六)體檢和考察
1.報考幼兒園崗位的教師,在面試和技能加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以筆試、面試和技能加試成績分別占30%、40%和3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報考其他崗位的教師,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以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
2.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成績計算環(huán)節(jié)均保留2位小數(shù),第3位四舍五入;總成績相同的崗位取面試成績高者)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并在淮安市教育局網(wǎng)站公布,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
3.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及蘇教人〔2010〕14號文件執(zhí)行。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4.由淮安市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zhí)行。
5.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因體檢或考察等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的,在同崗位面試成績和技能加試成績均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及市教育局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或考生明確放棄聘用而出現(xiàn)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面試成績和技能加試成績均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的,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xù)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聘用與相關待遇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y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對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謀職業(y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員責任自負。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為方便群眾監(jiān)督,特設立監(jiān)督電話:
淮安市教育局:0517-83605904,83605495
淮安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0517-83671213
附:
2016年淮安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rar
淮安市教育局
2015年月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