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育和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人員簡章
為營造陽光透明的招聘氛圍、搭建公平公正的用人平臺,保證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素質,增強事業(yè)單位活力,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以及《遵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人員充實到教育和衛(wèi)生有關事業(yè)單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湄潭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育和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現(xiàn)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選崗、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根據工作需要,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和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7名。具體職位、人數及有關要求詳見《湄潭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育和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人員職位表》(附件)。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2017年及以前畢業(yè)的應、往屆中專(中職、職高)及以上學歷人員(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黔黨辦發(fā)〔2014〕25號)精神,部分職位限湄潭縣戶籍或生源人員報考(見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2月23日-1999年2月22日出生);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6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或具備職位對應的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及以上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1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夠在事業(yè)單位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度以來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招錄的在任公務員、或新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人員;
3、截止2017年2月22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三年)未滿的;
4、截止2017年2月22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yè)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或2016年以來在我市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考試違紀成績被記“0”分的;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9、不能提供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它資格條件資料等原件的(有效資格條件資料:資格證書或縣級及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印發(fā)的任職資格文件或縣級及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出具的考試成績合格證明;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與資格條件資料等可在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書面承諾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或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湄潭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職在編人員;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
四、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及咨詢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
2月22日上午9:00-2月25日下午17:00(報名期間24小時均可報名),報考人員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gzpta.gov.cn),統(tǒng)一在網上報名(報名不設現(xiàn)場報名地點)。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gzpta.gov.cn/)中的“網上報名”欄目“遵義市入口”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純色背景的彩色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按照職位(學科)報考,不能兼報。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報名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2.報名注意事項
一是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和《湄潭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育和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人員職位表》要求的資格條件、《報名表》及誠信承諾書,仔細對照各項要求確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并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個人不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不能報考,否則責任自負。專業(yè)目錄可通過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查詢(網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
二是報考人員如因學歷、專業(yè)、年齡及其它應備條件等不符合《招聘簡章》資格條件,或者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以無業(yè)人員身份報考,在招聘筆試、面試、體檢、選崗、考察(政審)、聘用審批等各環(huán)節(jié)審查(復審)時發(fā)現(xiàn)均直接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或聘用資格;《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公開招聘資格。
三是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人員一旦報名,須遵守《招聘簡章》各項規(guī)定,并確保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報名至聘用審批)隨時保持通信暢通,如因電話停機或長時間關機等原因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lián)系,視為自動放棄。
四是考生在提交報名信息并成功上傳照片后,必須進行報名確認操作。點擊“報名確認”按鈕后,審核單位才能對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若不進行報名確認,審核單位將無法審核報名信息。在報名結束前不進行報名確認的考生,即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報名確認后,報考信息將不可再修改。
五是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必須修改報名信息或重傳相片后再點擊“報名確認”按鈕,才能視為完成提交報名。修改報名信息后未點擊“報名確認”按鈕或未修改任何報名信息就點擊“報名確認”按鈕的,即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在湄潭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tǒng)一組織下(以下簡稱縣招考辦),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2017年2月22日上午9:00至2月27日下午17:00,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已提交報名申請的人員根據其填寫的個人信息,必須在24小時內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招聘單位對經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予以確認;對符合網上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2、報考人員可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9:00至2月26日下午17: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是否通過報名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3、2017年2月25日下午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月26日下午17:00前及時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須在2月27日下午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9:00至2月28日下午17:00期間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通過“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網銀卡進行網上繳費。報名費根據黔價費〔2010〕55號文件規(guī)定,每人收取100元。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2月28日下午17:00繳費截止后,如出現(xiàn)某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縣級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醫(yī)療醫(yī)技專業(yè)技術人員、鎮(zhèn)鄉(xiāng)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不受3:1開考比例限制)的,則對該職位招考計劃或比例予以調減或取消,并將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湄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布。職位招考計劃調減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考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改報職位的時間為2017年3月3日。
5、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并已經繳費的人員,請于2017年3月13日9:00至3月16日17: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中的“遵義市網上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不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為防止網絡出現(xiàn)異常問題,建議考生打印準考證不要選擇在規(guī)定時間的最后一天進行,并應打印多份備用)。
(三)問題咨詢
在報名過程中,報考人員因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等問題需了解請直接咨詢湄潭縣招考辦(電話:0851-24227336,24221293);報考人員因報名系統(tǒng)、相片傳輸、表證打印等問題需咨詢可直接聯(lián)系市人事考試院(電話:0851-23163875)。
五、筆試
本次招聘筆試參加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同步考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總分為150分(測算總成績時先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所占比例計入總成績),筆試為閉卷考試。
筆試時間:2017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址:湄潭縣城相關學校。
具體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其余證件一律無效)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參加筆試或未取得筆試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筆試成績在湄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mtrsj.gov.cn/)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并在分數公布期間確保通信暢通,如因電話停機或關機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lián)系進行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縣招考辦統(tǒng)一組織,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xiàn)場審查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復審人員(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通過湄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mtrsj.gov.cn/)公布。
資格復審對象范圍:在筆試參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人數不足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招聘單位根據縣招考辦公布的擬進入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人員名單,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和同志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以及在規(guī)定時間內因電話關機停機無法聯(lián)系其復審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進入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資格,該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復審,遞補最多順延兩個名次(如順延的第一個名次并列兩名及以上考生的,只遞補第一個名次)。在確定的筆試名次以內,職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職位取消。
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擬進入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人選須持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資格條件資料(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并書面承諾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關證書及資料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表》2份,電子彩色照片〔20KB以下、jpg格式、命名方式為:姓名加身份證號(例:張三522120000000000000.jpg)〕,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不提供證明以無業(yè)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后考生要及時查看縣招考辦在湄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mtrsj.gov.cn/)公布的面試信息,確保能夠按時參加面試。
資格審查及復審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終,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果通過接到舉報等形式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簡章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和成績計算
(一)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
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人員名單公布2個工作日以后,如有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申請放棄面試,在此環(huán)節(jié)不再遞補人員進入面試。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考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考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人選;實際參加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考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的,其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應按照縣招考辦發(fā)布的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要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等按時參加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
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結合招聘職位采用結構化面試、說課、現(xiàn)場答辯、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具體方式詳見于筆試后在湄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mtrsj.gov.cn/)公布的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信息。
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將考生總成績及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在湄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mtrsj.gov.cn/)公示。
(二)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計算考試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1.5×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筆試、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招考職位計劃數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以新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八、體檢
體檢由縣招考辦統(tǒng)一組織到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體檢費由體檢醫(yī)院向考生收。sw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zhí)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之后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建立考生誠信報考制度,體檢之后放棄的考生,報請市人社局將其列入我市公務員招錄和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聘考試不誠信人員名單,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市各級各類公務員招錄和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聘考試。
十、選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職位(同一崗位代碼為同一職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根據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單位。
考生選擇聘用單位后又放棄的,不再重新組織選崗。
十、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并已選崗人員,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
考察(政審)工作在縣招考辦的組織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疾欤ㄕ䦟彛﹥热葜饕▓罂颊哒嗡枷搿⒌赖缕焚|、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復查報考資格條件(招聘單位須通過教育部學歷證書網站對考生學歷證書進行核實驗證,網址:http://www.chsi.com.cn),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資格的,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報經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十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體檢、選崗、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湄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mtrsj.gov.cn/)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縣招考辦或授權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進行調查。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取消聘用資格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十二、聘用審批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由招聘單位召集擬聘用人員集體談話,并簽訂《聘用合同》后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鑒證。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在指定時間內不簽訂《聘用合同》或不到單位報到上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十三、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均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yè)單位招聘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
0851-24227336(政策方面:簡章解釋、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等)
0851-23163875(技術方面:信息填寫、交費問題、表證打印等)
監(jiān)督電話:0851-24221467(湄潭縣紀委、監(jiān)察局)
十四、簡章未盡事宜,由縣事業(yè)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如出現(xiàn)重大爭議事項,提交遵義市事業(yè)單位招考領導小組裁決。
湄潭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7年2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