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審判工作需要,經亳州市政府批準,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書記員30名(詳見附件1),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書記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年齡為18到25周歲之間(1989年5月21日至1996年5月23日期間出生,含當天);
5.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熟練掌握電腦操作,有較好的語言文字組織和表達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2.現役軍人;
3.受過刑事處罰或其他嚴重處分的;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或開除公職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他不得聘用為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的情形。
二、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補報。
報名地點: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
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認真填寫《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出示本人戶口本、畢業(yè)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其中,已參加工作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材料,同時提供以上材料復印件及近期二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4張。
現場報名審驗合格后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費用,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費用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與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報名者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
三、招聘辦法
(一)準考證領取
1.領取時間:2014年5月27-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領取地點: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5月29日
8:00-9:3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
10:00-12:00《申論》
2.筆試地點:亳州市政府所在地(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3.筆試內容: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滿分各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筆試成績
筆試后,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5:5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亳州市就業(yè)人才服務網公布。
(三)測試
測試內容為計算機漢字錄入,滿分100分。按各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測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測試)。測試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在亳州市就業(yè)人才服務網上另行通知。測試結束后在亳州市就業(yè)人才服務網上公布結果。
(四)面試
各崗位面試對象在測試人員中按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測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滿分100分,現場宣布個人面試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在亳州市就業(yè)人才服務網上另行通知。
(五)確定初選人員
根據面試入圍人員的合成總成績(筆試和面試成績按5∶5合成后成績,在統(tǒng)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排序),在亳州市就業(yè)人才服務網上公布。
四、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個人放棄體檢,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排序)。
五、考察
將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采取審查檔案或實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對考察出現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排序)。
六、錄用
(一)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在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亳州市就業(yè)人才服務網上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對舉報反映的問題,經用人單位查證屬實的取消資格,空缺名額不遞補。
(二)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確定為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編外書記員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視為自動放棄。
七、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員實行勞務派遣。
(二)工資標準:參照事業(yè)單位工資標準,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
八、監(jiān)督檢查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市紀委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為:市就業(yè)人才服務局,0558-5132036。上述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rar
附件2:《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rar
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5月13日